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裁判要点】
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但父母在子女离婚时才表明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不予支持。另外,父母只是对子女的购房行为提供了部分资金,无法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其并无对房屋赠与的条件。因此,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能通过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而推定出系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观点】
根据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对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认定应当以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离婚房产除名,无论一方或者双方父母为当事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除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购置房屋款项的情况之外,根据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规定,都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根据我国**的规定离婚财产包括存款吗
根据我国**的规定离婚财产包括存款吗根据我国**的规定离婚财产是包括夫妻共同存款的。【**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夫妻离婚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龙岗的夫妻离婚房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i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个人财产:夫妻间没有前述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是:(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费、**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一方的财产;(6)军人的****金、伤残补助金、*药生活补助费;(7)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9)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10)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按**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存款**。*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龙岗的夫妻离婚房产-夫妻离婚房产**-特顾律师(诚信商家)由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提供。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是从事“**咨询”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钟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