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就可以)
1.**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创新化:拥有近2年内新**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公示和颁发证书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专精特新,报**小组办公室备案,专精特新补助,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化:企业具有较高**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1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如5S管理、KPI考核、绩效管理、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客户管理系统CRM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专精特新申报,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的**属性,拥有自主品牌1项以上。
4.创新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或创造消费新需求,拥有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拥有近2年内新**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或拥有被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等。
近2年新**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4项以上;参与制(修)定**标准、主持(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1项以上。
专精特新补助-专精特新-鲁旺知识产权由山东鲁旺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山东鲁旺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商标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代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等业务,公司拥有“鲁旺”等品牌,专注于商标转让等行业。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程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