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企业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改项目)在行业核准或者备案前,均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流程:
1、环保局或安*局(部分地区)进行环境保护审批咨询;
2、现场勘查;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本机*职权范畴的不予受理,若需要上级**审批的,告知申请人;
4、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技术评审或现场核查;
6、受理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
扩展资料:
企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应带材料
1、所在街道环保办签署同意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5份;
2、新办企业或更名企业名称提交工商局的《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核对)1份‘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交其复印件1份;属分支*构的,提交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1份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1份;
4、污水委托处理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1份或污水管道工**协议复印件(原件核对)1份;
5、企业投*项目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或立项批复1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