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即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与买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预约(或预售)合同书》,房屋买卖预约合同的内容包括出售的房屋、价格,对房款的***时间、***方式、首付款、预约订金或定金及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等。
很多人认为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并非正式合同可以此主张合同无效。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买卖争议房产,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时***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是卖、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其内容、条款具体、明确,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只要房屋买卖预约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即为有效合同,当事人违反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应根据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问题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即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一般而言,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时间为交付时,自出卖者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时,买卖合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根据具体情况也有特别规定。
在没约到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无法通过合同漏洞补充规则处理时,若涉及运输,货交承运人时买卖合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卖房产有争议动迁时咋办,若不涉及运输,订立合同时双方知道标的物在特定地点,魏思丽买卖房产争议案,在该特定地点交付时,风险转移,若买受人违反约定未接收货,房产,自按约定将货物置于该地点是风险转移,若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何处,应在订立合同时,出卖方营业地交付。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房屋租赁主体资格问题即谁有权将房屋进行出租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无疑是合格的房屋租赁主体,所有权人可根据自己意愿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屋出租。此外,经房屋所有权人***的代理人,也是合格的房屋租赁主体,但是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代理人的身份应是代理人,而非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
然而,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属于隐名代理,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所有权人也是产生效力的。房屋租赁主体资格关系承租者的权益,若因无权出租产生争议可能影响承租者的租赁权益,建设应审慎审查房屋租赁主体资格问题,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房产-威能律师事务所-魏思丽买卖房产争议案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房产-威能律师事务所-魏思丽买卖房产争议案是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今年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吴经理。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咨询,企业***顾问,***服务机构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