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5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陕西 西安
联系卖家:吴经理
手机号码:17782797686
公司官网:www.wnlvshi.com
企业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是经司fa厅、陕西省司fa厅审核批准成立的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均为具有多年执业经验的律师。本所位于环境优美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辅路旺座曲江F座,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工作环境优雅。本所设有**顾问业务中心、公司业务部、**证券业务部、刑shi业务部、民事业务部、行政业务部、......

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威能律师事务所(诚信商家)

产品编号:1000000000005938132                    更新时间:2021-12-18
价格: 来电议定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服务,案件代理,企业**顾问服务
  • 公司官网:www.wnlvshi.com
  • 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联系人名片:

吴经理 17782797686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

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销售方应开给一家公司的***法票,税法,误开给了另一家公司,***法,这家公司未认证抵扣,但是法票已经跨月的情形,那么这种填写错误的***法票应该怎么处理呢?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哪一方申请开具红字法票?如果是由销售方申请,拒收证明应该由哪家公司开具呢?

根据《***税务总ju关于修订***发pia0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第yi条第三项和第四项有关规定,视下列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1.因***有误购买方拒收***发pia0的,销售方须在***发pia0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发飘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票。

2.因******有误等原因尚未将法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发pia0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法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法票。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拥有的***团队,提供的***服务,擅长企业挂牌、企业***顾问服务,各类su讼代理,期待与您的合作。



***转让

***转让中还涉及的税务问题有哪些呢?

1、***转让协议如果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如果因此解除了***转让合同,退回股款,***又重新回到了原始的状态时所缴纳的税款也不能要求退回,因为交易行为已经实际发生了,不能因此而要求税务***退回税款。

2、在***转让过程中如果因一方违约而需要***违约金的也要征收税款,因为这是因财产转让而实际获得的收入,如果当事人不缴***款则会被税务***认定为偷税漏税,而被处以罚款或者缴纳滞纳金。

3、如果股东是以非***财产出资而形成的***转让的话则需要承担二次征税的义务。因为以非***财产***而形成的***转让存在两个交易行为,一个是非***财产转让行为,一个是***转让行为,两个行为都需要征收税款才是合法合规的。

4、***转让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一些税收问题,***转让人在转让之前需要多加注意,才能顺利完成***转让行为,也不会遭受税务***的惩罚而遭受更多更大的损失。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拥有的***团队,提供的***服务,擅长企业挂牌、企业***顾问服务,各类su讼代理,期待与您的合作。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是哪些?

行政复议***受理申请人对税务***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1)税务***不合法的征税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企业所得税法,包括确认***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环节、***期限、***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法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dai开法票等行为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申请人可以就行政处罚行为申请行政复议:①罚款;②没收财物和违fa所得;③停止出口退税权。

(6)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①颁发税务登记;②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③行政赔偿;④行政奖励;⑤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dan保行为。

(9)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0)******等级评定行为。

(11)通知出入境管理***阻止出境行为。

(12)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拥有的***团队,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提供的***服务,擅长企业挂牌、企业***顾问服务,各类su讼代理,期待与您的合作。



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威能律师事务所(诚信商家)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陕西好的律师,西安***顾问,陕西律师机构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电话:029-89138957传真:029-89138957联系人:吴经理 17782797686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主营产品:**服务,案件代理,企业**顾问服务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