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是立在坟墓前面或后面的、上面刻载死者姓名、经历事迹等文字的碑。
人类对死者埋葬处所做的一种纪念性的载体,一般以石质材料制成,也有使用木材、金属材料和其他材料制成。
中国古代“墓而不坟”,只在地下掩埋,地表不树标志。后来逐渐有了地面堆土的坟,又有了墓碑。
人去逝后,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记死者的姓名、籍贯、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与死者的关系。写碑文应对死者充满敬意和感情。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袁可立墓碑》:“袁尚书可立墓碑,在(睢州)城南四里许,刘店村东里许。碑高八尺,上蛟螭,下赑屃,高约丈余,尚称体制。”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墓碑有关的小知识,墓碑格式通常由: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 抬头: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和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 正文: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 落款: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与死者的关系和姓名。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碑文自古以来,就是殡葬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逝者的一生。古人的墓碑、墓志都有定制。碑多是长方形,螭首龟趺。碑头用篆体书写某朝某官某人墓碑,叫做"篆额"。墓志较小,多为方形,刻石加盖,上写某官某人墓志,叫做"书盖"。有了"篆额"和"书盖",碑文、志文的前面就不必再刻题目了。
石雕墓碑的立碑人主要有3种:一是有关阴宅主人的直系子孙,由子孙或亲人立碑,二是如果有关人物没有子孙而其功绩超常,则由***立碑;或是由死者同乡负责安葬立碑,三是由亲属立碑。一种由子孙立碑,“中榜”当然就可以用“显考”或“显祖考”的名称去称呼墓中人,以表明死者与活人的祖属关系。其他人立的石雕墓碑,则不能用“妣”,“考”之类的字眼,或者为了要避开全行“生老死苦”字数,也只能用“故”代替(如:清故××蔡公墓)。如果石雕墓碑的右方是死者后代的姓名,则必须按辈份又按男先女后的秩序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