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岸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项目设计满足JTS 155-2019 《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3. 基本规定
3.2 岸电设施平面布置
3.2.1 码头岸电设施布置应与港区总体布置相适应,不应妨碍码头正常生产作业,并应保证消防通道通畅
3.2.2 已建码头的岸电设施应综合考虑码头总平面、水工结构和装卸作业等时机情况进行布置
3.2.3 码头前沿岸电接电装置的数量个布置应与码头建设规模、靠港船舶类型和数量相适应,并应留有扩展余地
3.2.4 码头岸电设施的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1 应靠近船舶受电点,保证电缆进出线方便
3.2.4.2 应设置在少尘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3.2.4.3 新建、改建、扩建码头的岸电接电装置应设置在码头前沿,宜采用暗装方式,并设置表示和安全设施
3.2.4.4 已建码头的岸电接电装置可采用明装固定方式,不应影响生产作业和船舶靠离泊,并设置表示和安全设施
3.2.4.5 新建码头的岸电接电装置应设置在码头前沿,宜采用暗装方式,并应社会表示和安全设施
3.2.4.6 已建码头的岸电接电装置,船舶岸电系统,有条件时应设置在码头前沿,宜采用暗装方式;条件受刻采用明装固定方式。岸电设施应设置表示和安全设施
3.2.4.7 应设置在爆****区以外的区域
3.2.4.8 不应设置在有火灾***区域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3.2.4.9 宜设置在不受水位变化影响的位置
3.3 用电容量
3.3.1 新建码头的岸电设施用电容量应满足船舶岸电用电需求
3.3.2 已建码头的岸电设施用电容量应考虑码头现有供电系统的能力,用电容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对码头供电系统增容
船舶岸电设备
河北岸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船舶岸电设备,为客户提供船舶岸电系统的改造及新造服务,以深厚的技术实力、***的生产设备、强大的生产能力和丰富的制造经验,提供整套岸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完整的EPC工程。
船侧岸电主要包括:
1.低压岸电系统组成:
电缆插头+低压电缆管理系统+船侧岸电箱+岸电控制屏。同时可提供断电、无扰动两种切换模式。
2.高压岸电系统组成:
电缆插头+高压电缆管理系统+船侧岸电箱+船侧变压器(降为船用440V、380V 或其他电压)+岸电控制屏。同时可提供断电、无扰动两种切换模式。
3.提供岸电系统设计及船级社送审。
河北岸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岸电设备供应,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十一篇 第5章
交流高压岸电系统 电气设备
(3) 对高压电力系统的保护有下列特殊要求:
① 应设有保护装置, 以对发电机至主配电板之间的连接电缆出现相间故障和发电机内部绕组出现故障进行保护。 该保护电器应能使发电机断路器脱扣,高压岸电设备, 并自动对发电机进行灭磁。
在中性点接地的配电系统中,岸电设备, 相对地间故障也应按上述要求处理;
② 系统中任何接地故障应有视觉和听觉报警。 在低阻抗或直接接地的系统(有效接地的系统, 其接地系数①小于 0.8) 中, 应设有能自动切断故障电路的保护设备。 在高阻抗接地系统(非有效接地的系统, 其接地系数大于 0.8) 中, 如发生接地故障时输出电源未断开, 则设备的绝缘应按相对相电压来设计;
③ 电力变压器应设有过载和短路保护。 如变压器需并联运行, 则其初级侧保护电器的脱扣应能自动分断连接于次级侧的开关;
④ 电压互感器在次级侧应设置过载和短路保护;
⑤ 不应用熔断器作过载保护;
⑥ 通过变压器从高压系统获得供电的低压系统应设有过电压保护, 可采取下列方式:
(a) 低压系统直接接地;
(b) 适当的中性点电压限制器;
(c) 变压器初级和次级绕组间的接地屏蔽。
船舶岸电系统-岸电设备-中舟船舶由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