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承不再租赁商铺后,不办理交接手续会怎样?
张静律师解答:一定要通知出,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可能无法证明自己搬出的时间,代理租赁合同***律师事务所,法z院会按照出所说的交接时间认定,期间即使未使用房屋也要***租金。
判z决书节选:
关于汪某应向康某公司***租金的问题。汪某主张其在2018年7月底已经搬出涉案商铺,康某公司实际控制了涉案商铺。但汪某并未与康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装修评估之前康某公司已经实际控制了涉案商铺。法z院于2019年1月31日见证康某公司使用电锯打开涉案房屋大门,因此认定康某公司于该日收回商铺并无明显不妥。在汪某逾期交租达到合同解除条件后,康某公司发出了解除协议通知书并及时提起了本案诉z讼,因此康某公司不存在怠于行使权利导致损失扩大的行为,法z院认定汪某应向康某公司***2018年6月4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的租金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因疫情导致商户亏损,搬走后能起诉退保证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虽然疫情使商户的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解除。若租客擅自搬走,构成违约。疫情期间的租金法z院会酌情减免一半,广东省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故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可减免一半。但保证金不能退了。
判z决书节选:
关于保证金问题。《合同法》第六十条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合同第四条款“乙方须在当月的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拖欠,逾期缴纳,经甲方通知后,超过当月10日仍未交付当月租金,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第十条“乙方违约导致协议终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厂房租赁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预付租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的约定,陈租客擅自搬离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保证金不应退还,故陈租客主张退还履约保证金不符合合同约定,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z款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花都区租赁合同***律师,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判z决租赁合同无效后,还要***交接前的房屋使用费吗?
张静律师解答:法z院判z决合同无效后,就应立即返还房屋,如延迟返还,如无合理原因的话,承租z人仍需承担返还之前的占有使用费(按租金标准)。如有合理原因,则法z院根据情况判z决各承担一半。
判z决书节选:
关于邱租客应否***2019年3月至7月6日租金的问题。根据查明的事实,因本案***,邱租客经营至2019年4月底,在此后诉z讼期间,一审于2019年5月已释明合同无效,双方理应相互返还,但至2019年7月6日才交接完毕。综合考虑合同无效的责任及在此期间亦因评估需占用案涉房屋,故在此期间的房租可各承担一半,即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117677元(38000元/月×2+(38000元/月×2个月+38000元/31天×6天)/2)。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正规的租赁合同***律师顾问-房屋租赁合同争议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律师顾问-房屋租赁合同争议律师是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今年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张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