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5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经销批发
所在地区:河北 秦皇岛
联系卖家:高扬
手机号码:13833520057
公司官网:BFMP20182018.tz1288.com
企业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西道39号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秦皇岛北方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在船舶领域深耕30年,致力于MANWARTSILA二冲程、四冲程柴油机零部件零售和批发,同时为响应国家绿色环保政策,自2019年开始进行船舶岸电授电系统改造工程,前后为2万吨级以上大型货船改造30余艘,领先国内同行水平,我公司理念:服务保证、技术保证、质量保证。欢迎......

船舶岸电设施-船舶岸电-中舟船舶(查看)

产品编号:1000000000015003296                    更新时间:2022-07-06
价格: 来电议定
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qinhuangaobeifangmarineexp&
  • 公司官网:BFMP20182018.tz1288.com
  • 公司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西道39号

联系人名片:

高扬 13833520057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岸电系统设计及船级社送审

河北岸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项目设计满足JTS 155-2019 《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3. 基本规定

3.2 岸电设施平面布置

3.2.1 码头岸电设施布置应与港区总体布置相适应,不应妨碍码头正常生产作业,并应保证消防通道通畅

3.2.2 已建码头的岸电设施应综合考虑码头总平面、水工结构和装卸作业等时机情况进行布置

3.2.3 码头前沿岸电接电装置的数量个布置应与码头建设规模、靠港船舶类型和数量相适应,并应留有扩展余地

3.2.4 码头岸电设施的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1 应靠近船舶受电点,保证电缆进出线方便

3.2.4.2 应设置在少尘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3.2.4.3 新建、改建、扩建码头的岸电接电装置应设置在码头前沿,宜采用暗装方式,船舶岸电,并设置表示和安全设施

3.2.4.4 已建码头的岸电接电装置可采用明装固定方式,不应影响生产作业和船舶靠离泊,并设置表示和安全设施

3.2.4.5 新建码头的岸电接电装置应设置在码头前沿,宜采用暗装方式,并应社会表示和安全设施

3.2.4.6 已建码头的岸电接电装置,有条件时应设置在码头前沿,宜采用暗装方式;条件受刻采用明装固定方式。岸电设施应设置表示和安全设施

3.2.4.7 应设置在爆****区以外的区域

3.2.4.8 不应设置在有火灾***区域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3.2.4.9 宜设置在不受水位变化影响的位置

3.3 用电容量

3.3.1 新建码头的岸电设施用电容量应满足船舶岸电用电需求

3.3.2 已建码头的岸电设施用电容量应考虑码头现有供电系统的能力,港口船舶岸电,用电容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对码头供电系统增容





高压岸基电源

船舶停靠港口作业期间,为了维持生产生活需要,就需要开动船上的辅助发电机发电以提供必要的动力,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物质排放。根据统计,船舶靠港停泊期间由其辅助发电机所产生的碳排量占港口总排碳量的40%至70%,是影响港口及所在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船舶岸电系统简单的说就是船舶停靠在码头的时候,停止使用船舶上的自备辅助发电机,转而使用陆地电源向主要船载系统供电。










河北岸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码头船舶岸电,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2019年7月,关于《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三章 服务和安全

第十四条 【信息公布】港口经营人应当通过网站等渠道公布码头岸电设施布置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并报送港口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汇总辖区内的码头岸电设施信息,并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使用流程】船舶应当在靠泊前,向港口经营人提供船舶受电设施的布置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信息。

第十六条 【靠泊安排】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须使用岸电的船舶优先安排在具备相应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

第十七条 【岸电收费要求】码头岸电经营人应当遵守有关岸电经营价格和收费的规定,并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鼓励条款】鼓励港口经营人或码头岸电经营人对使用岸电的船舶实施优先靠泊、服务费优惠等措施。

第十九条 【管理使用制度】码头岸电经营人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码头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第二十条 【记录要求】码头岸电经营人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岸电使用情况,并至少保存2年。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泊位名称、船舶名称、靠离泊时间、岸电使用起止时间、用电量等。码头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发生故障的,还应当记录故障时间和原因等。

船舶应当按照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的要求,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岸电使用情况,将岸电使用情况记录留船备查。





船舶岸电-中舟船舶-码头船舶岸电由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船舶及配件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电话:0335-3211570传真:0335-3219383联系人:高扬 13833520057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西道39号主营产品:qinhuangaobeifangmarineexp&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