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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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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安徽 芜湖
联系卖家:王主任
手机号码:13855332179
公司官网:www.zhongfawang110.com
企业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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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可可**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是一家专门为安徽省家庭、个人、创业以微小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新型在线**服务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创全新在线**服务模式,开拓整合安徽省本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资源,信息化对接客户需求。针对企业,提供“**合作协议”、“公司注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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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1000000000016897584                    更新时间: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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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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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营业务:一站式企业法务服务,交通事故,**赔偿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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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根据***规定,典施行前的***事实引起的民事***案件,当时的***、***解释有规定的,公***务外包,适用当时的***、***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价值观的除外。本案中,根据典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四)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相比典施行前的婚姻***定,典扩大了当事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事由,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等,故本案应适用典的相关规定。




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有哪些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2、一方因病或伤残;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须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芜湖法务外包,但仍有足够能力***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此外,根据《人院关于人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条规定,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子女抚养费。另外,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院作为新案件处理。


典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院。现实中,企业法务外包,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单位法务外包,家务补偿金额很难有统一标准,夫妻双方如果没有事前约定或协商不成,实践中一般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女方在家务劳动中的具体付出情况、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和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且家务补偿的确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确定为基础,补偿金应当从承担***义务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分得的共同财产中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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