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组成如下所示:监测系统主要由 VOCs 监测子系统、烟
气参数监测子系统、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3个模块组成。
voCs 监测子系统主要包括气
体取样、预处理系统、辅助和标定气体单元及污染物分析仪,可以测得非总烃的含
量。烟气参数监控子系统包括温度、压力、流速,该子系统可测定烟道的温度、压力和
沆速等数据。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包括数模转换模块、工控机、 数据采集与处理软件及
数据传输单元等,能够接收和处理来自各个测量模块的监测组分浓度信息和工作状态信
息,具有生成报表、存储数据、查询历史记录、与联网通信等功能,为用户统
一管理、及时响应和快速决策提供依据。

常见挥发性有机物(VOCs)一览表
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其定义有好几种,美国ASTM D3960-98标准将其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这样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空气监测仪,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在我国,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91 Pa、标准大气压101.3kPa下沸点在50~260℃以下且初馏点等于250摄氏度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目前,我国VOCs的环境质量标准暂未颁布,VOCs的排放标准暂时没有,湛江空气监测,但各***监测区域相继颁布了地方排放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VOCs的监测,使用的是《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该方法可对直链烃、环烷烃、芳香烃、含氧化合物、苯系物、卤代烃等大多数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分析,检测组分多达67种,是目前VOC检测组分齐全的方法。同时,环境空气监测,该方法与美国环保署(EPA)TO-14/15标准较为一致,基本上包含了TO-14/15***监测组分,是我国各级环境监测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重要指导文件。
从环境监测的角度来讲,VOCs是以氢火焰离子检测器检出的非总烃类检出物的总称,主要包括烷烃类、芳烃类、烯烃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有机化合物。
综上所述,VOC和VOCs其实是同一类物质,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由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一般成分不止一种,因此VOCs更

烟气预处理系统
需有在线烟气预处理系统,处理高流速、高湿度烟气,去除烟气中所含气态水、酸雾及粉尘。系统可确保待分析的低含量酸性目标气体不因溶于冷凝水而损失。高温加热的样气可以直接进入分析仪,可接受样气温度为220℃。样气的净化、除尘,其过滤精度可达 2μ,将符合分析仪器要求的超净、恒温、流量稳定的样气,源源不断送入分析仪器,确保分析仪器的分析准确性和长期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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