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被谁撤三
提出商标撤三的人可以是任何人,只要有人发现某个注册商标长达三年时间未使用,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请求无效该商标。对于防御性注册的商标或者暂时没有使用的商标,在商标注册快满三年时,再重新提交一个新申请。
商标申请人对于关联类别所注册的防御商标,怕他人贬损商誉,不想被他人,但被撤三时又提供不了使用证据,撤三商标理由书,可以在注册快满三年时,商标撤三,再重新提交一次新申请。
商标撤三答辩模板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和法务专员撰写正文材料。
2、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3、提交代理委托书。
4、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
5、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商标撤三结案,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6、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可再加附页)。
商标撤三的申请书式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商标撤三的申请
商标局撤三后通常情况下,一旦商标被提起撤三,商标局会下达《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给权利人。商标权人收到该通知后,如果想要保住商标,则要积极进行答辩,并于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系争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年期间,在商品或服务上进行有效商业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果期满没有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商标局将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撤三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注册商标,并且是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这是提起撤三申请的前提条件。换言之,如果一个商标是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或者一个注册商标的注册日期未满三年,则不能提起撤三申请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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