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对于他人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因自身合法权益或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可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商标不受五年的限制,可提起无效宣告的请求。将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无效掉,商标答辩材料,为自己的商标扫清障碍。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由商标代理人、 版权代理人组成,商标答辩什么,实力过硬、具备丰富经验的知识产权人员组成;从事商标业务多年,经验丰富,平台内商标资源众多。

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本人的主体资格
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商标答辩,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有明确的异议理由
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答辩的时限
《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材料交寄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0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一天。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虽然***设有此但书规定,当事人应当尽地在异议期限内寄异议答辩并保证邮戳清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被异议人的答辩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且邮戳日不清,则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答辩日。如果该实际收到日超过法定异议期限,有可能导致已做出裁决,则必然会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商标局的异议审查工作带来影响。

商标异议答辩书
商标提出申请后,商标局要经过两次审查,全部通过后,会在商标局网上进行公告,但在公告后的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当您收到异议通知书后,如果您还想用此商标,就必须进行异议答辩:
一、商标答辩流程
提出商标异议答辩(收到通知书的30天内)--》商标局网站出示(1-2个月)--》 商标异议答辩成功(1-2年)
二、商标答辩所需要的材料
1、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2、答辩书正文
3、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附件:代理委托书
5、收文信封(有邮戳的)
6、证据材料包括或不限于如下方面材料:
(1)企业简介及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2)企业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3)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复印件
(4)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或复印件
(5)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度和销售量的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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