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答辩时间
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2014年5月1日前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异议裁定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 申请撤销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程序的,则自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 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商标撤三答辩,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
如何进行商标撤三申请
1、直接去商标局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2、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注册申请,需要准备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收到撤销申请后,商标局会将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撤三的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费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撤三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督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真实、合法、规范、公开、有效地进行商业意义上的使用 ,从而发挥商标的实际效用,商标撤三官费,能够使相关公众基于注册商标区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市场主体,防止注册商标闲置,公共资源。
商标撤三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注册商标,并且是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商标撤三,这是提起撤三申请的前提条件。换言之,如果一个商标是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或者一个注册商标的注册日期未满三年,则不能提起撤三申请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商标撤三-国韬智软-商标撤三答辩由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国韬智软——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50号院8号楼4层427,联系人:吕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