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大截面 截面积加大 梁加大 柱子截面积增大 梁***加固
一、加固设计规定
1、本方法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受弯和受压构件的加固。
2、采用本方法时,按现场检查结果确定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0。
3、当被加固构件界面处理及其粘结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可按整体截面计算。
4、采用增大截面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其正截面承载力应按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010的基本假定进行计算。
二、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1、采用增大截面加固受弯构件时,应根据原结构构造和受力的实际情况,选用在受压区或受拉区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外加层的加固方式。
2、当仅在受压区加固受弯构件时,其承载力、抗裂度、钢筋应力、裂缝宽度及扰度的计算和验算,可按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010关于叠合式受弯构件的规定进行。若验算结果表面,仅需增设混凝土叠合层即可满足承载力要求时,也应按构造要求配置受压钢筋和分部钢筋。
三、构造规定
1、新增混凝土层的***小厚度,板不应小于40mm;梁、柱采用人工浇筑时,不应小于60mm;采用喷射混凝土施工时,不应小于50mm。
2、加固用的钢筋,应采用热轧钢筋。板的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梁的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柱的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加锚式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U型箍直径应与原箍筋直径相同;分部筋直径不应小于6mm。
3、新增受力钢筋与原受力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0mm,并应采用短筋或箍筋与原钢筋焊接;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新增受力钢筋与原受力钢筋的链接采用短筋焊接时,短筋的直径不应小于20mm,长度不应小于其直径的5倍,各短筋的中距不应大于500mm。
2)当截面受拉区一侧加固时,应设置U型箍筋,U型箍筋应焊在原有箍筋上,单面焊缝长度应为箍筋直径的10倍,双面焊缝长度应为箍筋直径的5倍。
3)当用混凝土围套加固时,应设置环形箍筋或胶锚式箍筋(应该采用锚固专用的结构胶种植)。
4)梁的新增纵向受力钢筋,其两端应可靠锚固;柱的新增纵向受力钢筋的下端应伸入基础并应满足锚固要求;上端应穿过楼板与上层柱脚链接或屋面板处封顶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