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国联二手车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二手车”保单事故后批改,***人同意续保就应赔偿
2007年7月23日,案外人韩良君(原车主)为苏FEW451号桑塔纳轿车向被告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同时,其为该车向上述***公司投保家庭自用汽车***(商业险)一份,包括机动车损失***、第三者责任***和不计免赔率险。***期限均自2007年8月5日零时起至2008年8月4日24时止。家庭自用汽车***单明示告知中注明:“4.***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本***人并办理批改手续。”第三者责任***条款第六条、机动车损失***条款第六条均规定:被***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人办理批改手续,天津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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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搭载别人却出了事故搭乘者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事故无处不在,交通事故是事故中***常发生的,那么如果是好心搭载别人却出了事故,天津报废汽车回收价格,搭乘者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呢?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好心搭载别人却出了事故搭乘者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要看是哪方有过错,交通管理部门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
1、根据相关***的规定:“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
2、认定一个人的责任,必须体现公平原则;如果搭乘人故意不注意安全而造成了交通事故致害,应根据情况减轻或者免除车辆相关权利人的责任。
相关规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天津车辆报废,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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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车员驾驶未交付购车人的车辆肇事,汽车公司被判担责赔偿
2005年 8月25日上午,成都某汽车公司的试车员钟某驾驶一临时牌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成都城北一道路上行驶时,与逆向骑自行车的田某发生碰撞,致田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当年11月,交管部门认定,二人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后因调解未果,田的妻、子将钟某及其所在汽车公司及与肇事车相关的车主潘某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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