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施工围挡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以及本市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施工围挡的高度不低于1.80米,围挡高度要一致,色彩和谐美观。
(二)使用专用硬质定型材料作为施工围挡的材质或者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采取砖砌砖筑方式设置围挡,其中长安街沿线施工工地的围挡使用金属板材并喷涂符合本市施工围挡设计规范要求的彩绘。
(三)对重要大街、传统文化街区和市***确定的特定地区的建筑物进行改造和外部装修的,设置符合本市施工围挡设计规范要求的彩绘围挡。
(四)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设置施工围挡的,围挡上部0.8米以上部分应当采用通透性围挡,不得影响交通路口行车视距。
(五)禁止使用锈蚀、残破、易损毁的材料作为太原施工围挡。
(六)粉饰建设太原施工围挡时,采用喷绘方式。
(七)在太原施工围挡出入口适当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工期等工程基本信息。
(八)不得利用施工围挡***设置户外广告、悬挂标语横幅和其他宣传品的。
(九)保持施工围挡安全牢固、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十)加强检查,出现破旧、污损或者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围档,及时予以清洗、修复、更换。
现场围挡文明施工
1.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建造多层、高层建筑的还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5m,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2.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栏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临时区域四周应设置高于1m的围栏。
3.在有条件的工地时,四周围墙、宿舍外墙等地方,必须张挂、书写反映企业精神、时代风貌的醒目宣传标语。
围挡的制作工艺
其组成部分有:篮板、立柱、横管、立柱内衬、横管内衬、法兰盘。
其规格分别为:
篮板28.5×22mmPVC扣板;立柱120×120PVC管,横管50×80PVC管,
立柱内衬100×100×1.5钢管,横管内衬40×40×1.0钢管,法兰盘100×150×6mm。
立柱钢管底部焊接法兰盘,目前常用规格为2.5×3.0m。围挡的制作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