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生态保护区界桩源头厂家丽江生态保护区界桩源头厂家丽江生态保护区界桩源头厂家厂家【153*7341*4170】
界桩标注均应采用白色作为底色,中国水利标志应采用蓝色,其他标注文字均应采用红色。
标注文字的字体均采用宋体,字号大小可根据字数适当缩放,以美观、清晰为宜。
1、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数据入库代码应以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为依据制定,分类应与其一致、不冲突,对应要素的分类方法、分类体系和编码不与其矛盾。数据按照GIS表达标准,分点、线、面三种符号。满足数据没有空白代码或代码错误的地物。
2、要素应保证其完整性。
连贯的线状地物和面状地物不得因注记、符号等而间断,如河流不得因桥
等地物而间断,等高线不能因高程点的注记而间断。保证数据没有悬挂点和伪节点、***和重线、线条自相交或打折。
3、拓扑关系应正确。
面状地物应严格封闭,如:房屋、水系等;相连要素,相接要素必须严格相连,相接。
4、数据分层正确。
地形要素需满足基础地理信息标准,增加界址点界址线等图层,各要素应单独建图层。层名和要素代码:管理范围界址点(JZD 301000)、管理范围界址线(JZX 300000)、界址线长标注(JZXCBZ 302010)、坐标标注(ZBBZ 302000)、桩号(ZH 301001)、保护范围线(HLBHFWX 181110)、保护范围面(HLBHFWM 181100)、修测堤肩线(XCDJX 181111)、实测堤脚线(SCDJX 181112)。
(1)布设要求
1)布设界桩时应以能控制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的基本走向为原则;
2)根据实际地形和周边环境确定埋设位置,选择界桩外形和材质;
(2)界桩密度
基本桩密度宜为 100m~200m,加密桩密度宜为20m~50m;相邻两界桩之间应相互通视。在河湖无生产、生活人类活动的陡崖、荒山、森林等河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间距。
在以下情况应增设界桩:1)重要下河湖通道(车行通道);2)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3)河湖拐弯(角度小于120度)处;4)水事***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
2.1.5 标注
长方体(修边)界桩地面以上各面均应标注,面向管理范围内立面为正面,面向管理范围外立面为背面。正面、背面应采用阴文标注,左面、右面可采用喷涂方式标注。
长方体(修边)界桩正面、背面标注中国水利标志图形 和“管理范围界”5个汉字;长方体(修边)桩左面标注河湖或水利工程名称;长方体(修边)桩右面标注界桩编号及设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