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5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江苏 苏州
联系卖家:臧律师
手机号码:13814868505
公司官网:www.jspjls.com
企业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国发大厦南楼502室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早一批国办律师事务所。2000年获**批准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现为是苏州一家综合性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本所能提供权方位的**服务,并在民事、**各领域具有很强竞争力。本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成功办理了大量涉及**辩护、商事案件、建筑工程**案件、婚姻家庭及离婚**、道......

江苏企业***顾问咨询点击了解更多

产品编号:1284273120                    更新时间:2020-03-19
价格: 来电议定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民事商事案件,建筑工程,交通,婚姻家庭,劳动**案
  • 公司官网:www.jspjls.com
  • 公司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国发大厦南楼502室

联系人名片:

臧律师 13814868505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平江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并购、房产建筑、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资***、***辩护、涉外法务等领域。

律师事务所发展

随着***经济扑朔迷离的发展态势,中国律师事务所面临外部与内部环境变化带来的***的机遇和挑战。***服务市场正逐步开放,伴随着外国资本、技术和服务的进入,***服务业面临着“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的严峻挑战。与此同时,中国律师行业的属性和***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时代需求亦有所变化。在这种形势下,律师事务所要可持续、科学地发展,创新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与此同时,中国律师行业的属性和***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时代需求亦有所变化。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有关***、***、规章及行业规范,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

律师应当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律师事务所受理业务,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受理与本所承办业务及其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第三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活动,应当指导本所律师依法执业,履行***援助义务,建立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费,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及时查处有关违规收费的举报和投诉。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行合理的分配制度及激励机制。

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合伙律师事务所和***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为聘用的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了等社会***。

个人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的,应当按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电话:0512-67312383传真:0512-67317825联系人:臧律师 13814868505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国发大厦南楼502室主营产品:**,民事商事案件,建筑工程,交通,婚姻家庭,劳动**案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