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东莞
联系卖家:胡律师
手机号码:13377772399
公司官网:www.0769xsls.com
企业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七楼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东莞律师网(胡文学)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一批**律师组成,集合了一批法学**功底强、实践经验丰、专办刑案的律师,本团队律师具备经验丰、实力强、成功案例多等众多优势,团队成立至今在珠三角地区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经典成功案例。本团队熟悉:**的办案流程及办案程序,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咨询、......

***律师事务所-大洲律师(在线咨询)-东莞南城***律师

产品编号:1347518625                    更新时间:2020-04-09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咨询,**顾问,**服务,**辩护
  • 公司官网:www.0769xsls.com
  •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七楼

联系人名片:

胡律师 13377772399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案件:2011年4月5日下午,华某无意中发现15岁的少年小亮(化名)偷窃了村民李某的财物。随即,华某带着小亮找到小亮的父亲肖某,让肖某掏出3000元“封口费”,否则就把小亮扭送蹲班房。出于花钱消Z心理,肖某只得乖乖地交给华某3000元。不久,华某索取“封口费”之事被人举报。2011年6月9日,以敲Z诈勒L索罪判处华某一年有期徒刑。

东莞***律师:敲Z诈勒L索罪,是指以非F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华某在没有任何合法交易的情况下,索取肖某财物,主观上具有非F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华某让小亮的父亲肖某交纳3000元“封口费”否则就把小亮扭送到之言词,属于“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华某的威胁、要挟言词使肖某产生了心理恐惧从而被B迫交出本属于自己的3000元,因此,华某索取肖某财物的行为,既侵F犯了肖某财物的所有权又侵F犯了肖某的人身权,属于“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犯Z罪对象的选择来看,寻衅犯Z罪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而故意毁损财物的F罪对象一般是特定的。这里所讲的F罪对象的不特定,是指F罪人在实施F罪之前,对F罪对象并没有明确的选择,***律师哪家好,其行为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意性。而F罪对象的特定性,是指F罪人在实施F罪之前,对F罪对象就有明确的选择,其行为针对的目标是一定的。F罪对象的特定性和不特定性,必须把F罪人的主观认识和F罪行为联系在一起,而不能单纯割裂开来。如本案中,被告人阿辉见阿雄在路边停车,即对阿雄驾驶的汽车左侧开了一枪,阿雄受惊驾车逃跑。阿辉持枪上阿杰汽车并指使其追赶,追上后又对阿雄汽车的尾部开了一枪。被告人阿辉的行为虽然指向了特定人及物,但其主观上是出于耍威风、逞意气的动机,目的是欺弱小取乐,选择损坏的物品也具有偶然性,东莞南城***律师,随机而为,此种情形下F罪对象其实是不特定的,其行为应认定为寻衅。



重婚罪,******律师,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司F法实践中,***律师事务所,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而领取结婚Z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工作人员互相串C通领取结婚Z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可以看到,婚内出C轨并有私生Z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C轨方与小3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



***律师事务所-大洲律师(在线咨询)-东莞南城***律师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员工***,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大洲律师——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七楼,联系人:胡律师。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东莞***律师,厚街***辩护律师,虎门***再审律师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电话:186-88659977传真:186-88659977联系人:胡律师 13377772399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七楼主营产品:**咨询,**顾问,**服务,**辩护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