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无效赔偿***律师
广东什么是农村违A法建筑?
所谓农村违A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一)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所禁止,属于违A法建筑。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独特Z制度。相关的***规定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等。”森林法》第十八条第Z一款规定:“进行勘查、开***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Z***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行***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A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费。”
2、《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Z***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行***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征A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A法建筑。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我很乐意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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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地户A口买宅基地房合同无效房款返还赔偿案件律师
广东可以申请法Z院强制执行拍卖宅基地房吗?
基层法Z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大多户籍在农村,当其无其他财产偿还债Z务时能否处置其农村房屋,相关***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由于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是居住权的基本保证,因此法Z院在执行农民住房时应当慎之又慎,应做到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不妨碍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从而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再批准其宅基地申请。因此,当被执行人只有农村一处住房时,法Z院不能执行其住宅。如果将其住房予以强制执行,则有可能使农民永Z久地丧失宅基地使用权,导致其基本的生存权得不到保障。但是,如果被执行人迁出原集体经济***,或者虽未迁出,但另有住房的,法Z院对其农村房屋可以执行。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主要有: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根据***Z高人***Z院关于执行过程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对财产进行处理的首Z选途径应该是拍卖,但由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其使用权也只能为本经济***农民所有,因此对农村房屋的拍卖又与其他财产的拍卖有很大的区别。法Z院在执行农民的住房时,若要对房产采取拍卖变卖措施,或是以物抵债,对于购买或接受农村住房者的范围应当有所限制。因为从理论上讲,一个集体经济***的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经济***的成员才能有权使用,本集体经济***以外的人,包括城镇居民无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的宅基地。一旦城镇居民或本集体经济***以外的人大量购买该农村住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购房者购买住房的同时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使用了该集体经济***的宅基地,就会造成农村宅基地大量流失,集体经济***其他成员的利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因此在***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前,针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时,应当严格限定参与竞买的主体,即只有同一集体经济***的内部成员才有资格参与竞买,而且参与竞买人本身还必须符合申请农村建房的条件。如果竞买人不是本集体***成员,或者虽是本集体***成员,但不符合建房条件的,则不能购买该农村房屋。因此,申请宅基地不仅需要满足硬性条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还得保证该集体经济***有闲置的宅基地可供申请。当村委会参与竞买时,应当在同等价格下给予优先购买权,以便于村委会行使对村集体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权。
广州番禺区海珠区增城区请律师打宅基地房***官司
广州土地、房屋等征收补偿协议***应该打民事还是行政官司?
律师解答:2015年5月1日起,土地、房屋等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应当立行政案。
***依据:
《***Z高法Z院lt;关于适用行政***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二类行政协议属于行政***受案范围,人***Z院不应再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1)***特许经营协议;
(2)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另,2015年10月22日,***Z高人***Z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2015年度十大经济行政典型案例。其中 “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协议案”,将以往法Z院一直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纳入行政***的范围。答:你好,你属于城镇居民在购买农村房屋使用多年后,出卖方索要该房屋,需要到法Z院起诉,一旦起诉到法Z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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