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弱电系统的接地
A.一般规定
1.弱电系统的接地,按用途分有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分为:防电i击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防电蚀接地;功能性接地分为:工作接地、逻辑接地、屏蔽接地和信号接地。不同的接地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设计决定的接地施工。
2.需要接地的弱电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处,管子与管子、管子与金属盒子连接后不必跨接,但应遵守下述规定:
(3)配管采用黑铁管时,若设计不要求跨接,则不必跨接。若要求跨接时,黑铁管之间及黑铁管与接线盒之间可采用圆钢跨接,单面焊接,跨接长度不宜小于跨接圆钢直径的6倍;黑铁管与镀锌桥架之间跨接时,应在黑铁管端部焊一只铜螺栓,用不小于4mm的铜导线与镀锌桥架相连。
(4)当强弱电都采用PVC管时,为避免干扰,弱电配管应尽量避免与强电配管平行敷设,若必须平行敷设,相隔距离宜大于0.5m。
(5)当强弱电用线槽敷设时,强弱电线槽宜分开;当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时,强弱电之间应用金属隔板隔开。
3、认真解决弱电各分项工程与常规机电安装工程及土建等***之间的施工交叉和矛盾,严格进行作业面及工序之间交接。
4、采用样板引路制,每个分项工程大面积开展施工前,先确立样板,经业主、设计、监理等各方验收合格后,再依样板开展大面积施工作业,样板作为施工的参照和检验标准。
5、加强工序质量管理,严格逐层报验制度,材料、设备及工序质量未经报验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严把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