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的章指挥不吊。
2. 超载或重量不明不吊。
3. 起重机超跨度或未按规定打支腿不吊。
4. 工件***不牢或捆扎后不稳不吊。
5. 吊物上面有人或吊钩直接挂在重物上不吊。
6. 钢丝绳严重磨损或出现断股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7. 工件埋在地下或冻住不吊。
8. 光线阴暗视线不清或遇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吊。
9. 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长6米以上或宽大物件无牵引绳不吊。
10.斜拉工件不吊。
塔吊操作规则
1、 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
2、 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 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
4、 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的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
5、 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