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型触探仪打探的深度
温岭市南光地质仪器有限公司***致力于岩土工程勘察测试仪器的生产和研制,主营工程地质仪器、水文地质仪器、物探仪器、工程监测仪器等产品,公司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竭诚做好产品的生产和后续保障工作。
轻型触探仪易于使用、超轻便携,与传统的动力触探仪相比,其效率大为提高:试验仅需两至三人进行操作,一般场地条件下一个6m深度的测试孔历时25分钟即可完成,结束后可很方便地搬迁至另一个测点;更为突出的是这套设备充分利用了现代计算机和传感器技术。
轻型动力触探仪操作的基本要求
(1)承包人在不适宜土地基施工前必须进行开沟排水,红线范围内按横向间距小于10m、沟底宽0.3m、深0.6m的标准开挖网格排水沟,红线两边的纵向排水沟应加深。水田地段触探试验须在开沟排水后至少连续3个晴天后进行。
(2)将落锤提升到规定的高度让其自由下落,锤击时应连续进行,锤击速度一般为15-30击/min。锤击过程中应防止锤击偏心、探杆歪斜和探杆侧向摆动,每贯入1m应将控杆转动1.5圈,使探杆能保持垂直贯入,并减少探杆的侧阻力,探杆每击入20cm分别记录其锤击次数N20。
(1)不适宜土的清除按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所确定的不适宜土深度进行,清除前后应用水准仪测量触探点原地面与清除后基底标高,不适宜土清除高度以两者之差,承包人必须按此进行测量和试验,监理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对试验和测量数据当场签字确定。
(2)在按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的锤击次数清除不适宜土之后,还必须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的标准进行验算,只有同时满足上表中两个轻型动力触探标准的要求时(即进行双控),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