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不合格的控制
5.2.1不合格情况分为二种:
a)
严重不合格:由于产品性能不合格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且数量较大而造成顾客的重大损失或造成比较大的社会影响为严重不合格。
b)
一般不合格:少量的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5.2.2凡出现不合格情况,包括公司***其他部门检查、巡查时发现的、定期服务质量考评时发现的、顾客投诉等均需要进行原因分析评价和处置。
5.2.3当发现不合格时,由不合格发现人现场纠正,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中的事实描述栏,并将此记录转交给造成不合格服务的责任部门。
5.2.4责任部门***评审分析不合格的事实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纠正不合格。不合格处置的方法主要有返工、经顾客同意作让步处理或降级处理、以及解除合同。对于一般不合格的情况,公司采取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措施;4各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有关评审所需的资料以及参加管理评审工作,落实管理评审报告中与本部门有关的工作内容,制定相应措施,予以实施。对于严重不合格情况,公司采取调离岗位和给予加重的经济处罚、解聘处理等措施。
5.2.5对于严重不合格的产品或涉及跨部门的一般不合格,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要及时向公司***作书面汇报,由总经理***有关人员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评价和处置,记录在《不合格品报告》上。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记录、评审和处置等有效控制,并给予适当的处置,确保前一过程的不合格品不输入下一过程,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建立并保持不合格品控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中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
3.1 质检人员负责检验及对不合格品予以标识,开具《不合格品报告》。
3.2 各部门:处理在本部门发现的不合格。
3.3 生产副总或者总工程师:负责《不合格品报告》批准
4.4.2自主检查
制造单位作业人员依《作业标准书》及巡检人员确认合的样品实施自主检查,并作如实记录在《检查台账》内。发现品质异常时,及时向制造单位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会同巡检人员对异常状况进行处理。
4.4.3过程巡检
A:首件检验确认合格后,即正式量产。品质检验人员对生产中的产品实施巡回检验,以确保制程的品质。
B:过程检验时,品质检验人员依产品《检验规范》依次对产品进行巡回检查,并将结果填于《过程检验记录》中。
C:在制程中发现不良时,将不良品贴“不合格品”标识并通知制造单位及时作矫正动作,必要时开出“不合格品报告单”确认责任归属,交制造单位签收处理,处理完成时通知品质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若不合格则需重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