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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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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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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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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1475586336                    更新时间:2020-05-15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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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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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买家能更换贷z款人吗?

律师解答:不能,贷z款人必须与合同签订人一致。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案涉房屋买卖不能的责任在于谁。从诉辩双方的陈述以及原审法z院查明的事实可知,潘某是与李某签订案涉房屋的买卖合同,但案涉房屋银z行同贷书上的购房人是刘某,而非李某。涉案《合同》明确约定房价款中的247万元,由邢某以银z行按揭贷z款的方式***,该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李某单方面以刘某名义办理了案涉房屋的银z行同贷书,与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实际约定的购房人不一致,在此情况下,潘某提出不同意将案涉房屋出售给刘某,要求李某一次性付款或者以李某名义贷z款,李某接受了一次性付款的条件,同时要求过户当天潘某将案涉房屋交付,潘某认为过户当天无法交付案涉房屋,故双方未能一致协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履行及本案诉z讼。本院认为,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如按约履行,并不存在争议,只是因为李某单方面以刘某名义办理案涉房屋的贷z款合同,与合同约定相悖,故双方需就案涉房屋的买卖条件重新协商,虽然李某同意了潘某一次性付款的要求,但同时提出要求过户当天收楼,而潘某则认为过户当天无法交楼,可见系双方未能就买卖合同的交易条件重新达成一致,导致买卖履行不能,该履行不能的原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判z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潘某退还李某定金50000元。


广州签订合同后限购了还能过户吗?

张律师解答:“限z购令”对正在进行的购房交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尤其对限z购令中被列入无购房资格的人来说,无益于晴天霹z雳。对于签订了合同后出现“限z购令”的情况,司z法实践中通常这样处理:以网签时间为节点,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已经成功办理网签手续的,合同仍可继续履行,但尚未办理网签手续的,若购房人不具备限z购令要求的购房资格,合同则因无法办理网签和过户而无法履行,以解除为宜,但不能据此追究违约责任。判z决书节选: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案涉房屋买卖不能的责任在于谁。因合同解除导致的损失及相关费用,亦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此外,由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限购政策的出台是无法预见的,一些合同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履行,故应考虑特殊情形下合同解除的例外。对虽不具备购房资格,但已经签订合同并且在事实上已经实际履行的,解除合同会导致当事人之间间利益明显的失衡,对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诉z讼请求,法z院一般予以支持。现朱某选择主张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系朱某对自己诉z讼权利的处分,该请求符合上述***规定,故法z院予以支持。需要提醒的是,若本应能够在限购政策实施之前完成过户手续,却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延迟履行,在此期间由于限购政策的出台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广州二手房买卖***中吗,违约金条款用错了还能赔偿吗?

张律师解答:不能,法z院会驳回你的诉z讼请求。如下面这个案件,二手房的买家以卖家逾期交房构成违约主张卖家违约***违约金,法z院审理后认为卖家不存在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但存在逾期过户的违约行为,***终判合同解除。李先生辩称,因该房屋已登记在其名下,且回迁房无产权登记,法z院无权确认该房屋的归属。但因为买家依照逾期交房的条款计算违约金,违约金计算错误,驳回了***违约金的诉z讼请求。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商铺买卖合同》是陈某(买家)与林某(卖家)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行政z***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关于陈某要求解除《商铺买卖合同》的诉z讼请求,其一,林某提供的《委托书》、《商铺收楼确认书》、商铺收楼时状态确认件与《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内容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z院对林某关于其已经将涉案商铺交付给陈某的受托人潮流公司,在《商铺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商铺交付义务的陈述依法予以采信。陈某以林某存在逾期交付涉案商铺违约行为为由主张有权解除《商铺买卖合同》缺乏理据,法z院对陈某该主张不予采信。因房屋一经交付给买方即发现有漏水、渗水现象,买方亦及时通知了卖方,故房屋虽已交付使用,卖方仍应承担房屋的质量瑕疵担z保责任,故判令卖方对房屋漏水、渗水处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其二,虽林某辩称陈某不配合办z证故逾期办z证责任在于陈某,却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向陈某发出了办z证通知,陈某亦否认其收到了办z证通知,故应由林某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z院对林某该项辩称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商铺买卖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林某办理交易递件手续的期限届满时间应为2016年12月20日(自2016年2月22日计算210个工作日),而陈某自2017年3月20日起因林某逾期办z证而享有合同解约权,现陈某诉请解除《商铺买卖合同》,有事实和***依据,法z院依法予以支持。

关于陈某要求林某***违约金182849.2元的诉z讼请求。如前所述,法z院对陈某以林某存在逾期交付案涉商铺违约行为故陈某有权解除《商铺买卖合同》的主张未予采信,故陈某依据《商铺买卖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要求***违约金亦缺乏理据。打显示公平的风险非常大,除非卖家常年居住国外且买家是中介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z院一般不支持显示公平。故对陈某的该项诉z讼请求,法z院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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