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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震支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以力为主要荷载,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2)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采用成品构件,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3)管道抗震支吊架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其设置和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4)所有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当管道穿越建筑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5)新建工程刚性材质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的抗震支吊架侧向间距为12m,纵向间距为24m。
(6)新建工程非金属材质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的抗震支吊架侧向间距为6m,纵向间距为12m。 3.1.3.8新建工程刚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设计间距12米,纵向抗震支撑设计间距24米;柔性管道上述参数减半;改建、扩建工程管道上述参数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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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当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第8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承。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还应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设置防晃支架,管段设置抗震支架与防晃支架重合处,可只设抗震支承。 管道吊挂支架的水平安装平均间距为2000mm,并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相应的固定支架。(删除了滑动支座等,同时要求在管道有接入、接出和拐弯时应增设一处支、吊架。)
① 抗震支吊架在中应对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给予可靠保护,承受来自任意水平方向的作用。(删除了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② 所有成品支吊架应根据其承受的荷载进行结构安全性计算,抗震支吊架应进行抗震验算。
③ 有关成品支吊架的结构安全性计算的要求:结构荷载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4,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相应重要性系数为1.1,并须考虑足够的施工安装荷载。
④ 管道支吊架系统由C型或U型槽钢(以下简称:槽钢)、槽钢底座、按钮式锁扣或“弹簧螺母+六角螺栓”、管卡或管束、连接件、锚栓等组成,连接件与按钮式锁扣或“弹簧螺母+六角螺栓”通过机械连接可以随意调节管道支架的尺寸、高度,并由锚栓与原有混凝土结构可靠连接。所有产品的零配件及型材在工厂内预制完成,根据现场尺寸装配,不允许在现场进行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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