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震支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以力为主要荷载,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2)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采用成品构件,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3)管道抗震支吊架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其设置和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4)所有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当管道穿越建筑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5)新建工程刚性材质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的抗震支吊架侧向间距为12m,纵向间距为24m。
(6)新建工程非金属材质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的抗震支吊架侧向间距为6m,纵向间距为12m。 3.1.3.8新建工程刚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设计间距12米,纵向抗震支撑设计间距24米;柔性管道上述参数减半;改建、扩建工程管道上述参数减半。
新建工程刚性矩形风管侧向抗震支撑设计间距9米,纵向抗震支撑设计间距18米;柔性风管上述参数减半;改建、扩建工程管道上述参数减半。
抗震支吊架厂家所生产的抗震支吊架各部件(包括槽钢、连接件、弹簧螺母)除工厂自检外,每批次产品应送***检测机构进行力学测试,以确保结构安全。
其余规格参数及实施要求应满足《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质量保证要求
施工人员资质要求 A) 所有管道装配人员和设备安装人员均应具有在行业中至少三年以上有关的工作经验。 B) 所有供本工程使用的管道和配件均应符合标书内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标准。 C) 所有烧焊技工必须具备由有关签发的有效上岗施工证书。
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当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第8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承。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还应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设置防晃支架,管段设置抗震支架与防晃支架重合处,可只设抗震支承。 管道吊挂支架的水平安装平均间距为2000mm,并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相应的固定支架。(删除了滑动支座等,同时要求在管道有接入、接出和拐弯时应增设一处支、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