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施工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面积在100㎡以内,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配干粉灭火机不少于1个。
2)资料室、档案室、可燃物堆放场所,面积在50㎡以内,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
3)电工房、配电房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
4)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吊、场内运输机械)驾驶室,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个。

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规格(干粉灭火器4公斤、8公斤)数量要求如下:
1)油料仓库、容易发生燃烧仓物品仓库、面积在50㎡以内,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个。
2) 木制场所,面积在50m?以内,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或设50-100公斤储水罐、配消防桶不少于2个。
3)集体宿舍,每25㎡配干粉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应按每500㎡设立-一个2m?的消防水池。


消防器材检查配置标准
一、 干粉灭火器
1、 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按该要求商场灭火器配备标准为2具/50㎡, 不足50㎡按照50㎡计算。(如某商户营业面积51㎡应配备4具不得少于4KG 装 ABC干粉灭火器)
2、 灭火器保质期,灭火器筒体报废年限为10年,出厂满5年需充装灭火剂,充装以后每隔2年需再次充装(具体根据维修厂商提供质保期为准),但总共不超过3次。即5 2 2=9,9年后的下一年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