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委托代理人***委托书;
3、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要填写申请书,到各许可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