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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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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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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广州南沙区咨询-打继承官司律师费多少-父母房产继承***咨询

产品编号:1594669136                    更新时间:20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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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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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什么是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要什么时候做出?

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可见,继承人伪z造材料过户咨询,继承人要放弃继承应注意如下问题:

  1.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如果遗产已分割,放弃的就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2.放弃继承必须明示。即继承人必须明确表示放弃,如果采用默认的方式,则被视为接受继承。

  3,城镇户z口继承宅基地咨询,放弃继承应由继承人自己作出决定,而不能由代理人代为作出。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也不能代为作出放弃继承的决定。

  4.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即对应继承的遗产表示无条件地放弃。

  5.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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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继承容易产生哪些***?

4.认为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登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人,不必过户登记,即属于生存的一人。张某所持房屋产权证,写有其夫和她二人的名字,其夫去世,她以她一人的名字,出卖房屋,过户受阻。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二人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变为一人所有必须进屋过户登记。写有夫妻二人的名字的房屋,其一人,生存的一方必须通过继承、过户手续才能登记为一人。

5.认为继子女和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z高人z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9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这里养子女与继子女的继承权是有区别的,因为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6.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许、柳没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多年。近许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柳认为结婚不登记同居也有继承权,要求继承许的房产。结婚不登记除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外,则对另一方的房产没有继承权。虽然按继承法4条的规定因对的一方尽了较多的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父母房产继承***咨询,但他享有的不是其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一种因互助产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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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由利害关系人做见证,代书遗嘱还有效吗?

  虽然***规定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但很多时候,老人订立遗嘱时,喜欢请自己的亲属前来作证,一来表示自己的信任,二来对外也是一个公示,岂料有时亲属作证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韩老先生一直和女儿韩女士一起生活,儿子韩先生时常来探望。韩老先生去世后,两个子女为了房产打官司到法z院。韩女士向法z院提供了一份代书遗嘱。但这份遗嘱遭到了韩先生的质疑。

  该遗嘱是由韩老先生的女婿陈先生代书的,明确韩老先生名下的房产归他的女儿,下方有韩老先生的签名,韩老先生的妹z妹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名,遗嘱上还写上了日期。

然而法z院经审理,认为该代书遗嘱虽有两个见证人,但其中一位见证人即代书人是被继承人的丈夫,属于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虽然其他方面都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但是该代书遗嘱仍然无效。后法z院按照法定继承,由韩女士和韩先生平均分配韩老先生的房产。

  法官释法:依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z高人z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也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人、***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影响立遗嘱人的***意思,确保代书遗嘱能够反映立遗嘱人的原意。而一旦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都会导致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受到怀疑,所立遗嘱无效。

而此案中,韩老先生的女婿作为韩老先生继承人的丈夫,与该房产的继承有重大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韩老先生的女婿作为代笔人和见证人,这违反了***规定,因此该代书遗嘱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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