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械手装配基本要求
必须按照设计、工艺要求及本规定和有关标准进行装配。
装配环境必须清洁。产品的装配环境温度、湿度、防尘量、照明防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所有零部件(包括外购、外协件)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砂粒、灰尘和油污等,并应符合相应清洁度要求。
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得磕碰、划伤和锈蚀。
油漆未干的零件不得进行装配。
相对运动的零件,装配时接触面间应加润滑油(脂)。各零、部件装配后相对位置应准确。
装配时原则上不允许踩机操作,特殊部位必须上机操作时应采取特殊措施,应用防护罩盖住被踩部位,操作者须穿平底步鞋以防止***漆膜,电瓶及非金属等强度较低部位严禁。
机械手装配联接方法的要求
螺钉、螺栓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或使用不合适的旋具与板手,紧固后螺钉槽、螺母、螺钉及螺栓头部不得损伤。
有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应采用力矩扳手按规定拧紧力矩紧固。未规定拧紧力矩的螺栓,其拧紧力矩可参考附录一的规定 。
同一零件用多个螺钉或螺栓紧固时,各螺钉(螺栓)需顺时针、交错、对称逐步拧紧,如有***销,应从靠近***销的螺钉或螺栓开始。
用双螺母时,应先装薄螺母后装厚螺母。螺钉、螺栓和螺母拧紧后,螺钉、螺栓一般应露出螺母1-2个螺距。
螺钉、螺栓和螺母拧紧后,其支承面应与被紧固零件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