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没有房z产证的房屋能否执行拍卖?
律师解答:针对产权证z件不完善的房产,如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产产权证z件不完善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产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如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z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执行拍卖中,如果被拍卖的房屋已经出租,竞拍人即使竞拍成功该房屋,其对房屋权利的行使也会受到租赁合同的限制,这极大地影响了房屋拍卖的成功率。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z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广州购买法z院拍卖的房屋后,居住的人不肯搬怎么办?
近几个月,我市陆续有住房进行拍卖,而且数量还不少,拍卖的房产价格往往比市场低10%~15%左右,因此引起了市民极大的兴趣。但与在市场上购买新房和二手房相比,参加拍卖会购买房产标的可能具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老人不肯搬,他该怎么办?
市民张某如愿以偿以比市场价要低近20%的价格竞拍获得了一套法z院处置的市区住宅,欢欢喜喜和家人前去接收房子时,却发现里面居然还住着老人。老人死活不肯搬迁,让张某有房却无法自用。鉴于老人上了年纪,执行人员也不宜采用强制手段,结果就这么僵持下来了。郑某、陈某占有使用涉案房屋没有***依据,依法应当向王某腾空交付涉案房屋并***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而张某在拍卖前并未仔细查阅资料和实地了解,事后发现后悔不已,只好找律师咨询。
律师介绍,张某因对拍卖流程不甚了解,也未进行现场查看,对拍卖行提供的有关拍卖物的文件资料没有仔细查阅,便签署了有关文件,根据签署的内容,视为其已行使了查阅、了解拍卖物的权利,已知悉拍卖物的瑕疵,认可拍卖物的现状。张某向拍卖行主张拍卖物的瑕疵将缺乏足够证据支持,只能是向法z院起诉让其搬迁,住户若不搬便申请法z院强制执行。建议购买此类房屋之前,先聘请律师做一个房产情况调查,搞清楚因为什z么原因拍卖,现在房屋居住人的情况等后再决定是否购买。法官在审查执行异议案的过程中,发现该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长,而且一次性***租金45万元也不符合常理。
广州购买的拍卖房有违z法加建有影响吗?
律师解答:对过户及收房没有影响,如原业主主张有加建属违z法建筑,属行政管理范围,可投诉城z管拆除违建部分,与腾房没有关联。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涉案房屋是黄某经过合法的拍卖程序竞拍而得,并已办理黄某名下的房地产权证,故确认黄某对涉案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至于赖某抗辩称涉案房屋的四层并不在房屋产权证登记的面积范围内,黄某因此对四层无所有权,法z院认为,从涉案房屋的《房地产平面附图》来看,该房屋含首层、二层、三层及天面层,黄某所主张的顶层实际上就是该天面层,黄某通过竞拍取得的是涉案房屋的全部整体,至于赖某所称四层是否属于违z章建筑并非z法z院审理民事***的范围,不宜在本案中处理,赖某的上述抗辩无理,不予采纳。现赖某已确认其擅自搭建铁梯延伸至黄某所有的涉案房屋的天面层并破墙而入,并用铁块封堵涉案房屋三层通往天面层的楼梯通道,赖某还擅自居住在涉案房屋的顶楼(天面层),赖某的该行为已侵z犯了黄某合法财产权利,妨碍了黄某对涉案房屋的正常使用,赖某应就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陈某按现状拍得案涉房屋后是否受朱某与刘某之间租赁合同的约束。现黄某起诉要求赖某立即停止对涉案房屋天面层的非z法侵害,排除妨碍,立即拆除其非z法搭建至黄某房屋的户外楼梯及三层通过天面层的楼梯铁板,***涉案房屋天面层和楼梯扶手的原状,事实依据充分,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