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征收***业务范围如下:
1、土地侵权案件;
2、土地确权案件;
3、不服批准征收土地行政行为***案件;
4、不服市县***实施征收土地行为***案件;
5、补偿标准争议案件;
6、补偿方式争议案件;
7、土地补偿费所有权争议案件;
8、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所有权争议案件;
9、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范围争议案件;
10、截留安置补助费***案件;
11、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争议案件;
12、农民因***被追究刑z事责任案件。
提供的如下土地******服务。
1、代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
2、代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收回***;
3、代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延长承包期限***;
4、代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
5、代理农村土地承包权资格***;
6、代理农村土地承包权分配标准***;
7、代理农村土地承包边界***;
8、代理农村土地承包方式***;
9、代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
10、代理宅基地土地权***
11、代理小产权房产权***
12、代理***安置房产补偿款***
13、代理二手房买卖***
14、代理其他土地房产***
广州村委将未报建的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将未报建的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都无效。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刘某、某合作社均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出租厂房合同书》出租的旧厂房及刘某拆除旧厂房后新建设的厂房经过规划报建并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同时,某合作社虽主张《出租厂房合同书》涉及的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但未能提交任何证据到庭予以证实。否则发包方属于越权发包,即使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人民z法z院也会因违z法***规定而认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z高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某合作社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出租给刘某,同时将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给刘某用于非农业建设,均已违反上述规定,故刘某、某合作社签订的《出租厂房合同书》无效。
广州承包租赁的土地被征收了能赔多少补偿款?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按照《征收补偿办法》和租赁合同的约定来计算的。如下面这个案件,按照《征收补偿办法》的规定,青苗补偿款是3万一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另承包合同约定青苗补偿款由经济社分20%,承包人分80%,终法z院判经济社***青苗补偿款128万。
关于马某、马某某要求按照3万元/亩的标准计算青苗补偿款问题。首先,对于马某、马某某承包涉案山地80亩后是否种植了丰产林问题,鹰某经济合作社提供了李某出具的《证明》到庭,因李某没有到庭参加诉z讼,且马某、马某某对该证据亦不予认可,故无法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退一步讲,即使该《证明》系真实的,但涉案山地在2013年已被增城政z府征收,在已被征收的山地上种植丰产林,且种植面积高达60亩之广,显然与日常生活经验相悖。因此,对于鹰某经济合作社抗辩称涉案山地直至被征收前都没有开荒种植树木,原审法z院不予采纳。《土地承包法》在对此作出严格规定的同时,还明确了应当遵循的程序。对于马某、马某某主张承包后种植了丰产林的事实,原审法z院予以采信。因涉案《承包荔城镇太平村英咀荒山合同书》约定:在承包期内,如***或政z府征收开发该山地,双方应服从,到时涉及土地补偿款项全部归鹰某经济合作社所有,其他林木***,经营利润等一切补偿归鹰某经济合作社20%,马某、马某某、李某占80%。故鹰某经济合作社应向马某、马某某***的青苗补偿款为128万元(3万元/亩×80亩×80%÷3人×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