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腹腔穿刺术的适应症状
1.复水原因不明,或疑有内出血者。
2.大量复水引起难以忍受的呼吸困难及腹胀者。
3.需腹腔内注药或复水浓缩再输入者。
腹腔穿刺术不可适用的有
1、广泛腹膜粘连者。
2、有肝性脑病先兆、包虫病。
3、大量复水伴有严重电解质紊乱者不可以大量放复水。
4、精神异常或不能配合者。
5、怀孕者。
注意事项
1、术中密切观察患者,如有头晕、心悸、恶心、气短、脉搏增快及面色苍白等,应立即停止操作,并进行适当处理。
2、放液不宜过快、过多,肝性患者一次放液一般不超过3000ml,过多放液可诱发肝性脑病和电解质紊乱。放液过程中要注意复水的颜色变化。
腹腔穿刺的适用于诊治的病症
适应症:
1.明确腹腔积液的性质,协助诊断;
2.适量的抽出复水,以减轻病患腹腔内的压力,缓解腹胀、胸闷、气急,呼吸困难等压迫症状,减少静脉回流阻力,改善血液循环;
3.腹部闭合伤,疑有内出血,如脾破了、异位怀孕等,以确定有无积血积脓。
4.腹腔内给药,如腹腔感然、腹膜结合者腹腔内给药
5.注入定量的空气(人工汽腹) 以增加腹压,使膈肌上升,间接压迫两肺,促进肺空洞的愈合,在肺结合空洞大出血时,人工汽腹可作为一项止血措施。
6. 复水回输
腹腔穿刺禁止使用情况
腔穿刺操作适应于抽液做化验和病理检查,以协助诊断;大量复水引起严重胸闷、气短者,适量放液以缓解症状;行人工汽腹作为诊断和诊治手段;腹腔内***药;进行诊断性穿刺,以明确腹腔内雨雾积脓、积血。它有禁忌使用的情况:
1. 躁动、不能合作者
2. 肝性脑病先兆
3. 电解质严重紊乱,如低钾血症
4. 结合性腹膜炎广泛粘连、包块
5. 包虫病
6. 有明显出血倾向
7. 怀孕中后期
8. 腹部胀气明显者
9. 膀胱充盈,未行导尿者
10. 用一般方法即可明确诊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