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价的分类
水路货物运价可以按适用范围、运价制定方式、运输形式及运价单位划分。
1.按适用范围分
(1)远洋船舶货物运价。是适用于对外贸易进、出口的船舶货物运输的价格。采用美元计费。
(2)沿海船舶货物运价。是适用于我国沿海港口之间的船舶货物运输的价格。大多采用航线运价。
(3)内河船舶货物运价。是适用于长江、珠江等内河的船舶货物运输的价格。大多采用里程运价。


水路运价的功能之一
水路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运输过程是社会产品生产过程的继续,运输费用是产品价值的构成部分,因此水路运价体系及运价水平的合理与否,对于国民经济以及人民的生活具有直接的影响。水路运价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运输一方面起着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经济活动的“纽带”、“大动脉”的作用,合理的水路运价可以从经济上保证这种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合理的水路运价对整个水路运输业的发展起着积极促进作用,它可以在经济上刺激运输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服务水平,不断适应并满足国民经济对货物运输的需要,以达到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的目的。


水路运价的功能之四之五
4)有利于促进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合理分工
目前,我国运输能力相对短缺,运输“瓶颈”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因此,运输任务在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合理分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正确制定各种运输方式间的运价比例关系,有利于运量在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合理分配,从而充分利用现有运输能力,使运能发挥Z大的效用。
5)有利于提高运输工具的使用效率
水路运价是从经济上影响托运人合理使用运输工具并提高其使用效率的手段。合理的水路运价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的运输能力,以完成尽可能多的运输任务。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之五
(三)、后续阶段:海关监管的解除
1、监管期满,根据有关企业的申请,海关核准后解除监管。
2、监管期内解除海关监管(例如说,机器设备它的监管期是5年,还没满5年呢,要申请解除海关的监管,例如说为了在国内销售、或者转让给别的企业、或者是放弃这些设备,或者是将这些设备退运境外),我们就来看,不同的情况,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1)在海关监管器内销售、转让的,企业应向海关办理缴纳进口税费的手续。
(2)将货物转让给同样享受进口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接受货物的企业应当先向主管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凭以办理货物的结转手续。
(3)退运出境的,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退运申报手续。出境地海关监管货物出境后,签发出口报关单,企业持该报关单及其他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4)要求放弃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向主管海关提交放弃货物的书面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按规定来办理手续。海关将货物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后签发收据,企业凭这这个收据想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3、企业破产时,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
企业进入到破产程序时,对于还处在海关监管期内的特定减免税货物,企业,首先向主管海关申请,经主管海关同意,缴纳应***款,获得解除监管证明,然后才能够处理该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