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和佛山目前买房限购吗?需要买多少年?
律师解答:广州限购,佛山不限购。
目前广州市的限购范围是除增城和从化之外的十个区。增城位于广州市东部,从化位于广州市东北部,它们均于2014年2月撤市设区,因为未被纳入广州于2013年出台的限购“穗六条”范围。广州限购的十个区均要求:非广州市户籍的居民,连续买3年的,仅可购买一套住房;至于上述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从2016年11月起按每月1535元的标准计算至交还房屋之日止)和水费880。z本市居民限购两套。
佛山2015年5月1日起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广州购买拍卖房后屋主不肯搬走怎么办?
律师解答:起诉腾房即可,如无特殊情况,一般胜诉问题不大。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任某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罗某在任某取得涉案房屋的相关权利后理应将该房屋交付给任某使用。但罗某对占用涉案房屋的事实不予否认,至今仍未将该房屋交付给任某,于法无据,故任某要求罗某腾空及交还涉案房屋并***该房屋的使用费(从2018年1月10日(取得***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的请求合法合理,一审法z院予以支持。但房屋使用费标准应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定的该房屋的租金参考价为标准,且使用费标准应以任某主张的每天200元为限。对于指使和串z通他人作伪z证妨碍法z院执行的唐某,法z院依法对其作出司z法拘z留15日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广州购买拍卖房后,租客一直不搬要***房屋使用费吗?
律师解答:可以要求居住人***房屋占有使用费。使用费标准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租金参考价计算。
至于占有使用费的标准,可参照房管部门公布的同时期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参考价确定,其中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6年公布的租金参考价计每月租金为22513.48元(511.67平方米×44元)。至于上述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从2016年11月起按每月1535元的标准计算至交还房屋之日止)和水费880.4元,亦应由刘某负担。至于车位管理费和租金,因陈某只举证证明其为案涉房屋的物权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其享有相关车位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故对该部分请求,不予支持。如原业主对已生效判z决不服,应通过申请再审或提请检z察院抗诉的方式启动再审程序,推z翻之前的判z决(实践中基本上无法推z翻),而不能不履行已生效的判z决。
广州原业主对生效判z决不服能拒绝搬出已被拍卖的房屋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如原业主对已生效判z决不服,应通过申请再审或提请检z察院抗诉的方式启动再审程序,推z翻之前的判z决(实践中基本上无法推z翻),而不能不履行已生效的判z决。新业主通过法z院拍卖途径购买到房屋,就有权起诉原业主搬出房屋并按市场租金标准***房屋使用费。如下面这个案子就是这样判的。房z产证一般在付款后两个月就会出,但是收楼的时间就不确定了,有时候甚至需要打一个腾房官司。
法z院认为,本案为返还原物***。王某通过司z法拍卖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应当受到***保护。郑某、陈某占有使用涉案房屋没有***依据,依法应当向王某腾空交付涉案房屋并***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王某的全部诉z讼请求合理合法,法z院予以支持。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涉案房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市×景花园,建筑面积133.06平方米,故王某主张每月5000元租金没有超出市场租金价格,法z院予以确认。对于郑某、陈某的抗辩意见,法z院认为,首先,郑某、陈某为一家人,均居住于涉案房屋,且不同意腾空交付房屋,故陈某为本案适格被告;律师解答:广州目前限购需要购房资格,佛山2015年5月1日起取消限购政策,不需要购房资格。其次,郑某、陈某就郑某之前***发生原因及法z院审判执行提出的异议,与本案返还原物***没有直接关联性,郑某、陈某可循合理途径表达。因此,法z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判z决如下:一、被告郑某、陈某于本判z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王某腾空交付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骏×街×号30×房;如提醒买受人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阐明行政主管部门对违z法建筑物有权采取“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z法收入”等处罚措施。二、被告郑某、陈某于本判z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向原告王某***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腾空交付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