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
照图施工:
(1)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3)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4)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昆明桥程智慧消防有限公司现生产POOO系列数显智能仪表、电流、电压、频率电测仪表、THFL系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THXF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等产品。欢迎国内外客户和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商洽合作、共图发展、共株辉煌。
国外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提出高电压直流供电的方案,如1999年日本代表INTELEC上发布《290V直流供电系统是电信和数据和可靠的供电系统》。真正有效的推动直流供电大规模应用,却发生在国内,2007年,中国电信结合D***8V和DC220V系统,提出DC240V系统并应用在江苏省自用的数据机房。随后,中国移动提出了DC336V的系统。
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1、正常电源(市电)断电后,由灯具自带蓄电池点亮的应急照明灯控制方式。
(1)住宅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和消防电梯间的前室等区域需要设置应急照明,对于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的住宅,应急照明可采用自带蓄电池灯具,在火灾时由火警系统自动切除应急照明配电箱进线电源,应急照明灯具由自带蓄电池点亮。
对于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的住宅,考虑到住宅公共通道属于住户比较熟悉的场所且火灾***性不大,灯具由节能感应开关(红外感应开关或声光控制开关) 自动点亮是一种选项,设计时利用灯具自带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并达到连续供电时间,以满足应急灯具正常工作的要求。
(2)设计设备用房(如变电所、消防风机房、消防电梯机房等)备用照明时,灯具平时作为普通照明兼火灾时的备用照明,设计时可利用灯具自带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以满足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51309-2018第3.3.8条第2款对集中电源的设置要求如下:
1)应综合考虑配电线路的供电距离、导线截面、压降损耗等因素,按防火分区的划分情况设置集中电源;灯具总功率大于5kW的系统,应分散设置集中电源。
2)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配电间内或电气竖井内;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时,应符合本标准3.4.6的规定;集中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1kW时,可设置在电气竖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