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注意的是:
1.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单位工程,只作为一项指标考核。
《建筑业企业资质1标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考核,但铁路方面资质除外。
2.《建筑业企业资质1标1准》中业绩要求的“×类中的×类”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例如,建筑工程一级资质1标准,要求企业完成“4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高度、层数、单体面积、跨度等4类考核指标中至少应满足2类,否则即为业绩不达标。
3.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1标准条件。
4.企业以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接的工程,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均可作为其施工总承包业绩考核。
5.申请***承包资质的,以企业依法单独承接的***工程业绩考核

业绩备案所需材料
市政公司业绩备案,需要的材料包括: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承包合同;
3、竣工验收报告;
4、施工图或竣工图;
5、承诺书(真实性);
6、结算审核报告(体现合同金额指标);
7、消防相关业绩需提供消防支队提供的验收报告。
完成市政工程三级***业绩备案之后,建设厅一般会进行公示30个工作日,让社会进行监督,如果没有什么问题,自动进行企业的项目业绩库,未入库的业绩,不能作为企业升级的证明材料。
如果是市政工程三级资质升为二级资质,工程业绩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一、城市道路、桥梁等工程。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2 座;
(3)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