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
照图施工:
(1)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3)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4)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昆明桥程智慧消防有限公司现生产POOO系列数显智能仪表、电流、电压、频率电测仪表、THFL系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THXF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等产品。欢迎国内外客户和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商洽合作、共图发展、共株辉煌。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场所;系统设置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其他应急照明控制器可设置在电气竖井、配电间等无人值班的场所。
2 在消防控制室地面上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3 在消防控制室墙面上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 m ~1.8m;
2)设备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
3)设备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消防应急灯具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常常采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兼疏散照明用,其分散的就地灯具开关状态是处在不确定的状况下,事故停电时处于常亮状态的疏散指示灯和点亮状态的应急照明灯不存在自动点亮的问题,而处于熄灭状态的疏散标志灯和应急照明,就必须使其强制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