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番禺区二手房买卖***律师 夫妻一方擅自卖掉子女房咨询
广州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一方有权擅自卖掉吗?
黄女士与前夫蒋某离婚时,双方签协议将房子给儿子小蒋。之后,黄女士带着儿子一直居住在此房屋里。蒋某不久就再婚了。2015年6月底,黄女士接到蒋某的电话说房子已经卖掉,房东要求腾出房子。黄女士认为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说好是给儿子的,有民政局打印的协议,而且她和儿子在里面生活了十年。现在这是唯A一的住处,往哪里搬?广州黄埔区二手房买卖***律师合同应写条款咨询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清楚哪些条款。她认为这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于是提起,将前夫蒋某和买房的第三人廖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两被告的房屋买卖无效并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小蒋的名下。
法官说法:
本案系争房屋在黄女士和蒋某离婚协议中确认分配给儿子小蒋,而蒋某将该房出售显然违背了此协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蒋某与廖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因系争房屋原登记在蒋某名下,廖某与产权登记人签订买卖合同本身没有问题,双方陈述的买房过程包括看房、付款等皆存在疑问。一则,蒋某和廖某都称通过中介居间,但说不清中介的名称,***中介费也无收据。二则,两人表示为“明算账”而请中介,但现金***39万元房款时又无收据,且这39万元此前是以现金方式存放在廖某家中。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也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向***申请dai款的时间及dai款手续办妥的期限。
廖某实际在***的31.5万元,但其竟然陈述错误,其表述是31万元。廖某还dai款的卡并非在自己手中,其声称蒋某欠自己20万元而由他代为还款。一般买房都需要交付钥匙,但黄女士坚持钥匙只有三把皆在原告方,且钥匙是无法的,而廖某却称蒋某已交付钥匙,自己手上也有一把,可又拿不出,同时又确认黄女士手上有3把钥匙。综合各方因素和种种疑点,法A院认为蒋某和廖某的房屋买卖并非真实交易。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赔偿费用。
终,法A院确认系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结合系争房屋存在的情况,要求廖某还清***,***解除登记,房屋变更登记在蒋某名下。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荔湾区越秀区房屋买卖合同***咨询 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咨询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前后条款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律师解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由于缺乏***指导或缺少必要的注意,往往签订了内容前后矛盾的合同。开始双方都没有注意,但一旦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对合同理解就发生很大偏差,互相都认为对方违约。此时对合同内容如何理解,就非常关键。
有几项原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合同的适用:
一、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合同本身
补充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的,但一旦签订补充协议,那说明这对房屋买卖双方来说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因此补充协议与合同本身有一样的效力;2、如果卖房人对中介的***是公证委托***,则不仅合同合法有效且对卖房人发生效力,此外,还可以完成审税过户等手续(注:中介应该签自己的名字)。如果补充协议和合同本身条款内容有冲突,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合同本身。比如现在很多买卖双方会做低房价,在补充协议中体现了房屋的真实价格或差价,如果发生争议,买方不愿意多***差价,则此时当然要以补充协议为准,买方需向卖方***真实的房屋成交价。
二、合同中的补充条款效力优于合同的普通条款
在《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标准文本中,大部分为推荐的格式合同,少部分为空白的补充条款,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因此在补充条款中,更能体现房地产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同样补充条款与合同的普通条款有同样的***效力;二则,两人表示为“明算账”而请中介,但现金***39万元房款时又无收据,且这39万元此前是以现金方式存放在廖某家中。如果补充条款与普通条款约定不一致的,补充条款的效力优于普通条款。比如买卖双方在2016年3月30日签订买卖合同时,在普通条款中约定:房屋买卖双方需于2016年4月20日前至房产交易A中心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而在补充条款中又约定:于签订买卖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显然普通条款和补充条款约定的转让过户的后期限是不一致的,应以补充条款为准。
三、签订时间在后的合同效力优于签订在前的合同
这一点很好理解,前面签订的合同代表了当时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意,而之后,双方可以经过协商,改变或增加合同中的部分条款。签订在后的合同表达了目前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意。应该说两份合同都有***效力,如果内容相互冲突,则后面的合同约定可以推A翻前面的合同约定。每当受理此类案件,律师第A一反应就是看合同,从合同中找到蛛丝马迹,是否能够通过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四、以房屋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准
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前面的几项原则,归根结底都适用于此条。合同制订过程中,可能会有笔误、校对不仔细的地方,当无法用前述几项原则解释时,只要考量哪一项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发生争议,要结合合同的交易习惯、其他协议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细节以及证人证言等综合判定。合同制订过程中,可能会有笔误、校对不仔细的地方,当无法用前述几项原则解释时,只要考量哪一项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发生争议,要结合合同的交易习惯、其他协议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细节以及证人证言等综合判定。
广州越秀区房产律师事务所二手房政策***咨询
广州买二手房时有哪些陷阱?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交易在实践中发生***的事情很多,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经验和知识所致,那么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什么?本文内容都是从前人的血泪中总结出来经验!给有需要的人参考。
一、要核实房屋产权情况及性质。
1、要核实房屋所有权人身份。
2、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谨慎购买。
3、要核实房产性质,确认是否可以上市交易、是否有额外费用。
二、房产如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有其他共有人应征得其他人同意。
三、房产如果有贷z款或,要确保解押。
很多二手房是有贷z款的,设定的房产可以签约买卖,但没解押前不能过户。这种情况下,往往卖方需要买方的首付款来偿还贷z款解押。交易时要设定条款,确保款项用于解押。否则卖方把房款挪作他用,买方即使起诉,也要先解决问题才能过户。
是否设定或是否被法z院查封保全,可以向房管登记部门核实。
四、要考虑限购政策、贷z款政策、税费标准对交易的影响。
1、要确保买方有购房资格。
目前各地还是有限购政策的,购房前买方要自己确认一下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
2、要根据双方房产情况核实可能的税费数额。
虽然***规定了税费分别由买卖双方承担,但交易中通常是约定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的数额也是买方是否构成的重要因素,这是要重视的。同样一套房子,卖方是否唯z一住房及拥有年限、买方是否唯z一住房都可能影响税费的减免及标准。对此,z好签约前计算清楚,对相关情况作个明确约定或承诺。白云区存量房买卖争议律师买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咨询广州房屋被另案查封了还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3、如果需要贷z款购房,也要考虑贷z款政策对贷z款比例及***的影响。
买方拥有的房产数额或曾经贷z款次数可能对是否能取得贷z款及贷z款比例、***有影响,这些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也是不同的,z好在购房时根据自己情况核实清楚。
五、购房时要核实房屋本身的哪些基本情况?
一般需核实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面积、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是学区房,要向周边学校核实房子中的学籍。
六、房屋周边的情况也要调查什么?
购房是了为居住,而环境是影响居住的重要因素,如周围邻居都是什么人,附件有无广场舞?小区是否紧临公路、铁路、飞机航线等
七、合同中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房屋面积、价款、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相应违约责任是必须明确的。
八、要及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目前各地存量房买卖,都实施网签制度,办理网签备案可以确保房屋不会被过户给其他人,对买方是一种保护,因此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后,一定要尽早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九、要明确约定装修的处置,及房屋的相应附属物的归属。
很多二手房原房东都已装修或入住,所以涉及一些房屋的装修和房屋的附属物的归属问题。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把这些情况在协议中明确。
十、要注意房屋及相关设施是否涉及欠费。
购房入住后才发现前房主有欠费,找原房主不管,又因此影响了水、电、暖使用的案例有很多,尤其是欠供暖费的,可能要到供暖季才发现。
十一、要注意户z口的问题的特殊处理。
户z口制度是我国特色,购房时很多人不注意,结果购房后才发现前房主甚至前前前房主的户z口没迁出去,可要求对方迁户z口法z院是没法受理和执行的。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原房主的迁出义务,保留部分尾款,待迁出后***,同时约定一个违约金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就违约金***问题如果起诉到法z院,法z院是可以受理并的。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
十二、交易过程注意保留证据
签订合同只是完成了交易的第z一步,后面发生***的机会也很多,所以要注意保留每个环节的证据,尤其是自己履行义务的证据。原房主交房时建议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文件,对交房时间、相关设施情况,共同签字,各自保留。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购房者付款时别忘记让对方明确出具收条,且z好依据合同条款,在收条内容中明确是付哪个环节的房款。
过户是重要的环节,建议双方带证z件亲自到交易z中心提交,确认手续都没有问题后,就是房管部门核发新的产权证了,一般不会发生什么问题,但提交这一步很重要,建议不管是否委托中介参与,一定要亲自参与此环节。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z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单元
广州擅长打二手房买卖合同官司的律师网签程序作用咨询
广州二手房买卖中没有网签合同成立吗?
随着法制建设和法治z教育的深入,遵法守法意识已经基本为广大居民所理解和接受,所以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鲜有二手房东简单粗暴地直言因房价上涨而要坐地起价,更多的二手房东以各种看似合法合理的理由来“毁”约。因***网签监管制度的强制要求,部分二手房房东以未网签,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未达成,主张有权不履行未成立的合同。广州海珠区二手房买卖***律师网签是否有效咨询广州中介伪A造卖家签名进行网签有效吗。这样的理由合法吗?
律师说法:不合法。
多数居民认为买卖合同(网签版)才是双方之间的正式合同,故而只要未网签买卖合同,双方之间的交易即未达成,但是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根据***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如果以合同书这一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就已经成立。在买卖合同(居间版)上,买卖双方及居间方中介公司,都会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并且买卖合同(居间版)的内容已经涵括二手房买卖的包括房屋情况、房价及***、房屋交付及转移登记、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必备内容。律师解答: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后,该房屋便成为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无权擅自处分。此时双方就二手房买卖已经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当然成立。
另外,买卖合同(网签版)仅是行政主管部门出于行政监管需要而对民事行为进行的一个登记,该登记行为并不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许可,也不为买卖双方创设或削减权利义务。以合同未登记备案而否定合同成立的事实,无事实基础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