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
对认定有转让、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本办法所称,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以什么时间为准来计算有效期?
答:以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计算有效期。
注册建造师的***有无要求?
答: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等***承包资质,应申报本***的注册建造师。申请其它资质,注册建造师的***不做要求。而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成立项目部,派出***技术人员对分承包人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中要求有“近5年”(或“近10年”)的工程业绩,此处的“近5年”应如何理解?
答:“近5年”是指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的有效期,有效期通常从申报当年的前一年逆推5年(申报当年也计算在内)。比如:2015年4月申请资质,则从2008年开始逆推5年内(即2010年1月~2015年4月)的业绩均在有效期内。

90年代初期,建筑行业正式步入基建兴起的个高潮,工程类别和规模的巨大大差异,迫切需要对企业实力进行排队,以便规范市场秩序。***将建筑企业划分为五级,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四级企业、五级企业,类似于现在的特一二三的序列管理。
2001年,针对建筑行业出现的各种问题,总结前几次改革经验,***对建筑企业实行了第四次改革,也是健全的一次改革,一举奠定了建企发展的方向,影响深远。
将建筑行业承包划分为:施工总承包、***承包和劳务承包。施工总承包划分为13个类别,***承包划分60个类别,劳务承包也实行资质管理,并且在人员、业绩、企业资产、经营效益等方面都作了相应的要求。格局初现,影响了建筑行业未来十几年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