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低压二氧化碳系统:1、灭火系统中二氧化碳数量、释放到被保护处所的时间、被保护处所内喷嘴的位置和灭火系统激发的报警装置等应符合高压二氧化碳系统的有关要求。2、灭火系统的容器、制冷装置、控制设备和其他设备,应位于符合高压二氧化碳系统规定的处所。3、容器及有关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额定的二氧化碳量应储存在工作压力为1.8~2.2MPa范围内的容器中。在容器内正常液体充装量应加以限制,以便提供足够的蒸气空间,允许液体在至高储存温度下膨胀(此项膨胀率比在压力释放阀整定值时所获得者为大),液体充装量应不大于容器容积的95%。
9、二氧化碳管路应符合:(1)每个二氧化碳瓶的瓶头阀至集合管的连接管上,应装有止回阀;(2)集合管至分配阀箱的总管上应装有量程为0~24.5MPa的压力表;(3)二氧化碳管路不得通过起居处所,并应避免通过服务处所,如无法避免时,则通过服务处所的管子不得有可拆接头;(4)通往A类机器处所和货泵舱的二氧化碳管应有足够的尺寸和喷嘴数量,以使上述处所所需二氧化碳量的85%能在2min内喷入被保护处所。约10%的二氧化碳总量应排放到机舱底层花钢板以下的保护处所;
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1、使用时要戴手套,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线管,避免手或皮肤接触喷筒和喷射胶管,防止冻致伤;2、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电器火灾时,如果电压超过600伏,应先断电后灭火;3、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同时,应加强室内通风;4、扑救棉麻、纺织品火灾时,应注意防止复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