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含量的允差:
1.产品或产品和某一部分,由一种纤维组成时,用“100%”“纯”或“全”表示纤维含量,纤维含量允差为0。
2.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中含有能够判断为是装饰纤维或特性纤维(如,弹性纤维、导电纤维等),且这些纤维的总含量≤5%(纯毛粗纺产品≤7%)时,可使用“100%”)“纯”或“全”表示纤维含量,并说明“××纤维除外”。
3.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中含有2种及以上的纤维时,除了许可不标注的纤维外,在标签上标明的每一种纤维含量允许偏差为5%,填充物的允许偏差为10%。
4.当标签上某种纤维含量≤15%时(填充物≤30%),纤维含量允差为标准值的30%。
5.当产品中某种纤维含量≤0.5%时,可不计总量, 标为“含微量××”。
山东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暨山东省纺织科学研究院纺织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成分含量,成立于1986年,是山东省内早期建成的纺织行业质检中心,为***的第三方公正性检验实验室。已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及***实验室认可(CNAS)。
纤维含量检测
***标准委批准发布***标准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此为中国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为保证校服穿着的舒适性,童装成分含量标识,标准中特别增加了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棉纤维含量标称值不低于35%的规定,不允许在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等提升舒适度的细节要求。
山东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暨山东省纺织科学研究院纺织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成立于1986年,是山东省内早期建成的纺织行业质检中心,为***的第三方公正性检验实验室,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及***实验室认可(CNAS),纺织成分含量检测,可为广大客户提供准确、公正的纺织服装质量检测。
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纤维含量不符,含量偏差超标,此类现象为普遍,如有些标注55%棉45%涤纶的产品,实际检测成分为100%粘纤;二是纤维标注名称与产品实际不符;三是唛标纤维成分与合同标示成分不符。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盲目迎合客户要求,采用客户订制的标签进行标注,缺少必要的审核环节,致使唛标印制错误。二是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没有对面料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核实,直接根据面料商提供的纤维成分进行成衣标注,导致纤维含量偏差超过规定允许范围。三是部分服装生产企业为了压低成本,采购***的原辅料,以次充好,在标签中进行标注。
山东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暨山东省纺织科学研究院纺织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成立于1986年,是山东省内早期建成的纺织行业质检中心,为***的第三方公正性检验实验室,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及***实验室认可(CNAS),可为广大客户提供准确、公正的纺织服装质量检测。
纺织成分含量检测-山东纺织检测中心-成分含量由山东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供。山东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是山东 青岛 ,棉类系列面料的企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山东纺织检测中心***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山东纺织检测中心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