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需要综合考虑视觉症状、屈光度和屈光成分等,还要考虑到双眼视功能、近视性质、近视进展速度以及近视等,具体如下:
1.远距离视物模糊,近距离视力好,初期常有远距离视力波动,注视远处物体时眯眼。
2.通过客观验光和主觉验光确定近视,并确定度数。
3.近视度数较高者,除力差外,常伴有夜间视力差、飞蚊症、漂浮物、闪光感等症状,并可发生程度不等的眼底改变。

近视的相关检查
从幼儿园时期,应定期检查孩子的视力、屈光度、眼轴长度、曲率和眼底等,建立儿童眼屈光发育档案,有助于早期发现视力不良、有近视倾向和已近视的儿童,从而分档管理并制定相应干预措施。对于有高度近视家族史的儿童应加强定期随访,进行重点防控。
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是发现近视的步,通过视力检查,可以简便迅速地将近视与正常人区别开。视力检查应在中等光亮度下进行,检查室的光线应较暗为宜。如采用后照法(视力表灯箱、投影或视频视力表),建议标准视力表亮度为80~320cd/m2。目前,视力表亮度为160cd/m2作为使用标准而广泛应用。由于在各种不同的投影机、灯箱和视频显示系统中很难得到一个确定的亮度,临床上以80~320cd/m2作为检测视力表的亮度可能是比较合理和实用的。如采用直接照明法(印刷视力表),建议照度为200~700lux。根据选用的视力表规定来设定检查距离。测量时遮盖对侧眼,注意不要眯眼、不要压迫被遮盖眼。一般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检查时,让被检查者先看清一行视标,如能辨认,则自上而下,由大至小,逐级将较小视标指给被检查者看,直至查出能清楚辨认的一行视标,至少能辨认出1行中的3个视标记录为准确结果。被检查者读出每个视标的时间不得超过5秒。如估计被检查者视力尚佳,则不必由一行视标查起,可酌情由较小字行开始。记录和表达视力时,应当标注所采用的视力表类型。

学龄前儿童视力检查界值必须考虑年龄因素,中华医学会学分会学组提出,将不同年龄组儿童的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定为:3~5岁0.5,6岁以上0.7。6岁以上的学龄期儿童,裸眼视力如果低于小数视力0.5(即LogMAR视力0.3),是怀疑屈光异常的标准。总之,裸眼视力低于同年龄正常儿童的视力下限要怀疑屈光不正(近视、、散光)甚至。
裂隙灯检查
了解眼睑、结膜、、虹膜、前房、瞳孔和晶状体等情况。
眼底检查
眼底检查包括彩色眼底照相、直接检眼镜检查、间接检眼镜检查等。彩色眼底照相拍摄标准:应当以视盘与黄斑的中间点为中心,曝光适中,对焦清晰。屈光度大于-3.00DS者或有近视病变(如视盘旁萎缩弧、豹纹状眼底、黄斑部Fuchs斑、后巩膜葡萄肿、周边部眼底病变)者应进行定期随访。

增视仪技术原理:
通过有规律的动态屈光训练,大脑自动下发指令给睫状肌做抓紧-放松的运动,从根本上解除睫状肌的痉挛或者僵硬状态,更彻底的缓解了疲劳。
一部分眼底处于休眠状态的视细胞,让成像更完整。
逐渐增加离焦的程度,让大脑适应离焦图像的信息并整体增强视功能,达到离焦状态下裸眼视力1.0以上。
非手术:传统手术近视,对产生损伤,且为不可逆不可恢复,存在安全隐患。
非针药:不通过服用和注射,无药理性不良反应和对人体的侵害。

纯物理训练:纯物理训练,符合人体视觉能力的生理过程,安全、有效提升视觉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