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按照我国海关的监管方式,上述九项暂准进出境货物可以归纳为以下4种监管方式的报关程序: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集装箱箱体;暂时进出口货物。
货物点收具体
(4)对货物包装的检查
对货物包装的检查是指货物的实际包装是否符合有关单证中所填写的包装形式,如“包”、“箱”、“桶”,条件许可时,应详细检查货物包装的外部及内部状态是否良好,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损坏现象和水湿、渗漏痕迹,***物是否牢固,因为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直接影响到在运输、中转过程中对货物的安全。对包装不良的货物,应由货物托运保管人予以整修,或由仓储保管人在有关单证上做好记录。
对要求仓储保管的货物如系***货,则应特别严格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符合《***货物运输规则》的包装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仓储保管人员则应拒收保管。
(5)对货物标志的检查
对货物件志的检查是指对托运保管的货物是否己按有关要求做好运输标志,包装储运指示标志,标志的内容应准确、完整,图形和字迹清晰,标志栓挂牢固。
总之,对货物件数、重量、尺码、包装、标志等内容的检查,是接受货物仓储的主要环节,货物数量、质量的准确、完好与否直接涉及仓储管理人员可能承担的责任。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之一
报关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减免税申请(货物进口之前的前期阶段)——进出口报关——申请解除监管(后续阶段)
(一)减免税申请
(从备案登记、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由海关在企业的电子帐册中进行登记。两个方面来学习)
1、特定地区(①保税区减免税货物、②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1)保税区减免税货物
备案登记
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
①、企业批准证书
②、营业执照
③、企业合同
④、章程
海关审核后准予备案的,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前,向保税区海关提交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装箱单等,录入海关计算机系统。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