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许多城市正面临“垃圾围城”困境,这种垃圾分类的困境其实并非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困境的根源在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制度缺失。制度缺失既包括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方面的***缺乏明确而可操作性的权利义务界定,也包括垃圾收费制度没有体现“多排放垃圾多付费”的原则,致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成效甚微。我国将垃圾分类收集与垃圾费征收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创新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管理机制,值得我国许多大陆城市借鉴。在实际生活中,因为缺乏可操作性的垃圾分类立法及配套措施,使得垃圾分类对于城市居民来说,纯 属 于“自 愿”行 为,严重制约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我国目前的城市垃圾收集方式主要是采取混合收集方式,所谓混合收集方式是指各种城市生活垃圾不经过任何处理,混杂在一起收集的一种方式。采用混合收集方式的优点: ( 1) 不需要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方便垃圾产出者; ( 2) 各种垃圾混在一起,集中方便; ( 3) 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间都可倾倒。由于混合收集自身的特点,该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增加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如废电池的混入有可能增加垃圾中的***含量; 二是降低了垃圾中有用物质的纯度和再利用的价值,如废纸会与湿垃圾粘连在一起; 三是增加了为 处 理 垃 圾 ( 如 堆 肥) 而 做 的 后 续 分 拣 工作。[4]因此,实行垃圾分类是一种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的垃圾分类才刚刚起步,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在部分城市、部分区域正处于试点阶段,与发达***的差距还比较明显。要做好垃圾分类需要从制度、教育、宣传等多方面着手,发挥***、市场的力量,***、企业、公众多方努力,才能促进垃圾分类的实施。

***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八个城 市 作 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旨在对这八个城市分类收集工作进行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为***范围内实行分类收集工作创造条件,促进我国的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理水平的提 高。除了建设部确定的垃圾分类八个试点城市外,***各地的多个城市也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试 点,开始了将生活垃圾转化为资源、减少垃圾处理量的有益尝试。如苏州( 2002 年) 、青 岛( 2002 年) 、威海( 2003 年) 、无锡( 2004 年) 、三亚( 2008 年) 、兰州( 2008 年) 等 城 市 都 在 各 市 建 成 区范围内或局部推行分类收集,营造公众参与的氛围,探索适用的推进方法、提高分类收集的质量。此外,在 大 多 数 城 市 的 生 活 垃 圾 相 关 规 划 和 计 划中,都明确将垃圾分类作为行业发展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