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洪评价报告包括六大内容,其中作为防洪评价报告重要组成部分的防洪评价计算,主要包括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分析计算、冲刷和淤积分析计算、河势影响分析计算等内容。根据目前山西省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来看,大部分防洪评价计算都有较成熟和统一的计算方法,但桥梁的壅水分析计算方法种类繁多,计算结果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提出较为合理的壅水计算方法。常用的壅水计算公式主要有水面曲线公式、无底坎宽顶堰公式和公路桥涵设计手册《桥位设计》中的两个壅水计算公式,下面着重分析上述四种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

通过对建桥前后水位的比较可得出壅水高度,但需考虑因桥梁阻水产生的局部水头损失。在实际计算中,采用该方法的优点是:该公式作为水力学水面曲线计算中的基本公式,在各行业中得到普遍应用,特别是在河道规划等计算精度要求不高的工程中,计算过程较为简便。缺点是:局部水头损失较难确定,如桥墩长宽比不等于 4 时,局部水头损失系数无明确取值,另外河槽内新建桥墩对原过水面积的减小、桥下回流区域产生的无效过水面积与湿周、桥墩方向与水流方向夹角不同等因素也会影响局部水头损失系数的取值,但这些因素在该公式中得不到直接体现,虽然上述部分参数可参照《桥梁水力学》等资料中的有关公式确定,但计算过程较为繁琐。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 目, 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 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 编制洪水影 响评价报告, 提出防御措施”。从《防洪法》的要求看, 防洪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两部分: ①洪水对建设 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 ②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 的影响。现在, 许多对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的防洪评 价, 主要依据《编制导则》的要求及格式进行, 而《编 制导则》只是对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提 出了报告评价要求, 并未涉及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 的防洪评价, 故其内容要求及编写格式并不完全适 用, 应当根据《防洪法》的要求、结合蓄滞洪区的特点 进行评价及报告编写。
在《编制导则》( 试行) 中, 防洪综合评价主要是 根据其分析研究成果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进行综 合评价, 即侧重于建设项目对水利的影响。而洪水对 建设项目的影响, 仅在其条款 6.7 中提出了“建设项 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要求“分 析建设项目运行期和施工期的设防标准是否满足现 状及规划要求, 并对其所采用的防洪、排涝措施是否 适当进行分析评价”。由于该条内容及要求少, 设计 人员对此重视程度不够。建设项目防御洪涝设计虽 然是建设项目设计人员的责任, 但是由于各个行业 之间的差别, 有关水利方面的规划、设计、水情、工情 等并不一定掌握。水利设计人员在作防洪评价 时, 应尽可能地将水利方面的有关情况反映, 并 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影响作适当的分 析, 供项目建设单位参考。其中, 包括河道冲淤、河道 演变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及水情、水质、地下水位变 化、冰情、凌汛等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不仅对现状情 况进行影响评价, 还应将水利规划项目实施后的影 响进行评价。

防洪评价计算: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的计算条件一般应 分别采用所在河段的现状防洪、排涝标准或规划标准, 建设项 目本身的设计( 校核) 标准以及历史vcv上sdff大洪水。对没有防洪、 排涝标准和防洪规划的河段, 应进行有关水文分析计算; 对占 用河道断面, 影响洪水下泄的阻水建筑物, 应进行壅水计算。 一般情况下可采用防洪评价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 壅水高度高和壅水范围对河段的防洪影响较大的开展数学模型计算或 物理模型试验; 对河道的冲淤变化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 应进行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 经验公式结合实测资料, 进行冲刷和淤积分析计算; 所在河段 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 还应开展动床数学模型 计算或动床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对可能影响已有水利工程安 全运行的建设项目, 应进行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已有水利工 程的稳定复核计算; 当建设项目建在排涝河道管理范围内或 附近有重要排涝设施, 且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涝设施附 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时, 应进行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