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吗?
本办法所称,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前款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参与、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发包、转包、分包及等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
接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除无法告知举报人的情况外,应当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对在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发包、转包、分包及等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认定有转包、分包、、转让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允
对认定有转包、分包、、转让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行为发的招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撤回其。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
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分包、、转让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地基基础资质属于建筑***承包资质之一,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地基基础除了要满足基本的企业条件外,还要求工程业绩条件,需要企业满足工程业绩要求。接下来建设资质网小编来讲解一下:
1、地基基础二级资质工程业绩要求
申请地基基础二级资质需要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2、地基基础一级资质工程业绩要求
申请地基基础一级资质要求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因为这样的话,企业就不用花一分钱在施工上,却又能获得很大一笔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