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断防烟排烟系统工作状态
了解防烟排烟系统的分类与主要组成。
熟练掌握防烟排烟系统工作状态的检查判断方法。
防烟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防烟系统是通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内积聚,或通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阻止火灾烟气***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的系统。
防烟系统的分类
防烟系统可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建筑高度大于50 m 的公共 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 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前室、共 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 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 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 间、***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较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2)除另有规定以外,排烟口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排烟口宜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较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排烟系统控制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手动启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
5)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
排烟系统安装:
1)排烟防火阀的安装:阀门应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排烟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
2)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3)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